“有肉吃了!”正是那名曾经背着沐衡去往药铺的乞儿,虎二。
一句简短的言语,乞儿们闻着味的,一个个蹭的起身。
“好香啊。”
“我说的没错吧,跟着大哥,有肉吃。”
“……”
“……”
杀完猪的第二天,林果和沐衡驾着驴车出现在了县城西市,摆摊卖肉。
同时,还不忘带上鸡兔还有鸡蛋,给一些大户人家送货。
第一次,姜大妮也跟着同去,先是去了酒楼一趟,留了二十斤猪肉,和鸡兔野味、鸡蛋等。
而后又带着去了那些较为稳定的朱门大户。
因为刘春凤长久询问过几次,那几家稳定大户人家,隔三差五的,就让她各送一只鸡和兔子,还有几斤鸡蛋。
这也是姜玥要用沐衡的原因。
送完鸡兔,沐衡一一记下了地方,卖猪肉,他们又去了西市。
刚一去,遇上个过来询价的老伯,“来二斤猪肉。”
县城毕竟比镇上大了不少,卖肉只是耗时问题。
“好嘞。”林果手起刀落,姜大妮跟着收钱。
林果跟了几日,沐衡已经可以独立完成。
往后,直接带上了他的小弟们,跟着一起磨炼。
……秋日里,姜家的玉米日渐成熟。
姜玥知道家里要收玉米,人还没玉米高,散学之后也和五姐一起,伸着胳膊,掰玉米。
玉米丰收,刘春凤每日里忙前忙后的初入农田。
除了二姐和三姐要去清禾镇做生意,其余姐姐们也整日的不得闲。
姜玥不想看着奶奶过度劳累,提议她,再另外雇佣几个村里的闲散汉子。
这一次,刘春凤听进了劝,十八亩的玉米很快收完。
收下的玉米,全部被拉去了牧场的空余位置。
晚饭过后,一家人围坐玉米堆前,扒叶子。
姜玥当然也没清闲,应着月色,她也跟着奶奶和姐姐们一起干活。
就是这晚上干活的体验,真真不怎么好,蚊虫叮咬浑身不适。
是以,第二天归家,她和五姐在山间寻了些艾草,用来驱蚊。
扒完皮的玉米,堆成了小山,全都晾在了牧场。
反正牧场有人看着,他们也不怕丢。
待到晒干,暂时堆入了新建的草屋子,也不打算卖。
姜家种了十八亩上等良田,一亩地需要二斤种子,亩产大概四百斤左右,是比小麦要高出不少。
寻常农家,亩产也只有两三百斤,姜家还多亏了自家这农家肥,夹杂着一些草木灰。
秋收过后,家里的家畜家禽,吃食上得到了很大的改善。
生意逐步扩大,日复一日,
姜玥在习文习医、还有为时不多的习武过程中,日渐长大。
转眼,两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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