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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9章 何为辩护(第2页)

说话时,他并未去看陈滢,满是皱纹的脸上亦无表情,眼神淡然,好似在对着空气发问。

陈滢往前踏了一步,语声平缓:“辩护之辩,为辩解、辩白、辨析之意,意在举证列据,公示于众;辩护之护,则为保护、庇护之意,意为保护、庇护无罪之人,为他们洗清冤屈,还真相于天下。”

“哦?”曹子廉当即挑起了眉,根本没有给陈滢喘息之机,飞快诘问:“陈大姑娘这意思是,本官等冤枉了紫绮?”

不待陈滢回话,他蓦地面色一寒,冷冷道:“陈大姑娘,此处乃是三司会审之公堂,一介平民女子、一句轻轻巧巧的冤屈,就妄想着翻案么?”

他拿起厚厚的卷宗,向案上一拍,“砰”一声,传出沉闷声响:“据案卷载,至少有五人供称亲眼瞧见紫绮手拿染血尖刀,浑身浴血、昏倒在地,而她的脚旁就是乔小弟的尸体。”

说到“乔小弟”三字时,他特意加重了语气,神情益发莫测:“此外,西厢周九娘卧房中,搜出一枚玉兔耳坠,后经查实,正为紫绮所有。还有,永信侯府等各府仆役供称,案发当晚,他们亲眼看见有一女子,鬼鬼祟祟去了案发地,过后他们俱皆指认,那女子正是紫绮。”

他放下卷宗,将身子靠向椅背,冰冷的视线扫向陈滢:“人证、物证俱在,杀人动机本官就不说了,想陈大姑娘心中有数。本官且问你,这般铁证之下,你还是坚持认为,紫绮是冤枉的么?”

陈滢抬眸直视着他。

这位曹大人,来者不善。

与其说他认定紫绮有罪,倒不如说,他是在以一种曲折的方式,力证陈劭的罪名。

周九娘与乔小弟被杀,可以说是仇杀(李氏指使),也可以说是灭口(陈劭指使)。

这其间有着极为微妙的差别,略错一步,案子就会从普通杀人案,变为谋逆杀人案。

曹子廉所指,显是后者。

“曹大人所列证据确实充分。但是,这些证词与证供,并无一样表明,是紫绮动手杀了人。”

陈滢神态安静,语声亦然:“没有人亲眼看见紫绮杀人,所有人的证词加在一处,只能表明紫绮确实去了西客院儿,也确实晕倒在了死尸旁。可是,这也并不代表人就是她杀的,毕竟无人亲睹。民女以为,有很大可能这是旁人犯案,而紫绮不过是替罪羊罢了。”

“狡辩。”曹子廉冷哼一声,身上气势收了收,“就算无人亲见,陈大姑娘亦不能断言人犯无罪,此言轻率太过。”

言罢,忽尔现出无奈:“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果是圣人之言。”

陈滢所言确实有狡辩之嫌,他这话并非无理。再者说,这是在古代法庭,男子性别上的优势很明显。

陈滢也知道,若依据表面证据推断,即便是在现代,紫绮也是本案重大嫌疑人。

但是,现代有DNA技术、有指纹鉴定、有细致入微的痕检、有精密的法医尸体检查等等,这些技术,可以最大程度还原案件真相,为查明案情提供依据。

而有了这些依据,陈滢相信,紫绮身上的嫌疑肯定会被洗脱。

而在古代,这却是不可能的。

所以,她只能“狡辩”。

“民女所言,并非空口白话,还请几位大人允许民女举证并演示。”她道。

一切言语都比不过证据来得可信。

陈滢望向徐元鲁,并没再去管曹子廉。

虽说是三司会审,其实也有主次之分,今日以徐元鲁为首,陈滢自是向他提出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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