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走了楚佳赟,我看向秦莉开玩笑道:“元芳,你怎么看?”
秦莉配合我演道:“刘大人,就目前来看……在下以为,可以一试。”
摆着架子点了点头,我蹙眉道:“嗯……但对于合作方式……本官依旧心存疑虑。”
收起戏谑,秦莉认真道:“这事情确实挺头疼,他们看中的是演员。但就像你说的,不论是样貌还是演技亦或者其他方面,你要是在短视频平台把这些人捧红了,受到了观众的认可。随后乐果就这么把人给带走了……那这可怎么弄?”
沉吟了好一会儿,我不太确定的问道:“你说这样行不行……到时候我们把这些人在短视频平台的经纪约和其他演艺活动的分开?”
“你的意思是,这些人在短视频平台的肖像权属于你公司,而其他地方的,属于乐果?”秦莉补充道。
“差不多这个意思。”
“嗯……这样的话,我觉得大致上没什么问题,就在很多细节上还需要具体问题具体讨论,我总感觉会出现利益分配比较模糊的情况。”秦莉顾虑道。
“比如?”
“我现在也比如不出来,这方面要交给律师去考虑。”秦莉摊手道。
“那行吧,原则上我同意跟他们合作,具体……我得跟团队其他人讨论讨论。”
说完这句,我跟秦莉打了个招呼,在微信上给几个小伙伴打了招呼。半个小时后,我们约了一场电话会。
这期间,我也给蒋记者打了个电话,告诉他我这里有一些变数,具体情况等我这里确定好了再沟通。
面对他的疑问,我给他吃了一颗定心丸道:“以我外行人的角度来看,总体上说,明天,最迟后天,你应该能拿到一个不算太有价值,但也不能算完全没用的新闻。”
听我这么说,蒋记者哈哈一笑道:“只要是跟楚佳赟有关系的,都有价值。”
“你能这么想,那就最好不过了。”
……
运气不错,虽然今天周五,但大家这个时间都有空,于是乎,包括陈依依、袁晓、孙杰以及老贺在内的各部门领导,都上了线,甚至包括原本不需要参加,而且还在正在直播的丁可人,见我在群里群发了消息,都直接暂停了直播,放着好好的钱不挣,上线跟我们开了个会。(这里补充一下,现在公司我建了俩群,一个是所有人员工都在的群,另一个是只有上述几人,包括丁可人在内的管理层群。)
简单寒暄后,我把我现在面临的问题跟几人简单地交代了一下。
待我说完,几人各抒己见。
孙杰首先发言道:“首先声明,这件事肯定是一件好事。但我本人对这件事持保留意见,因为我们现在的人力不足以支撑这么个项目,而且我个人觉得,战线有点拉太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