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村民送过来的,居然是满满两大袋的樱桃!
一个个看上去很是饱满,宛若红色宝石一般。
这玩意后世也叫做车厘子,卖得贼贵。
一斤动辄五六十,七八十,普通人根本不敢消费。
王顺记得山上应该是没有樱桃的才对啊。
他心中震惊,脸上却没有表现出半点。
反而疑惑的问:“这是什么水果,我怎么没有见过?”
这个村民一看就急了。
生怕王顺不收,那可就白费了。
脑筋飞快转动,然后就开始胡说八道。
“这个叫血果,很有营养的,也很罕见,那些有钱人就喜欢吃这个。”
王顺哭笑不得。
这年头,老百姓们吃饱都困难,除了一些常见水果之外,其余的大多都不认得。
王顺好奇的问道:“这个水果以前都没见过,在哪个位置,还有吗?”
村民回答:“在石人山后面,一个缝隙里面生长出来的,就这一棵,上面的果子都被我采摘下来了。”
王顺点点头,给对方称重。
三袋樱桃。
一袋52斤,一袋48斤,一袋63斤。
总共163斤。
“总共是3。26,叔收好。”王顺点钱给对方。
这个村民拿着钱,对王顺千恩万谢,然后才离开。
王顺拿起一颗樱桃放进嘴里。
本以为会很酸涩,没想到异常的甜,口感也很好。
这是变异了啊?
也幸好刚才那个村民基于固有思维,觉得山上的野果都是酸涩苦的,没有尝。
要是吃了一个,估计这些樱桃王顺想用三块多的价格收,是不可能的。
樱桃的主要产地是在东北那边。
这个年代的交通还不是特别发达,加上冷链系统也很不完善。
这种水果想要运送过来,难度还是很高的。
所以王顺判断,樱桃在这里,可以卖个好价钱。
“嫂子。”王顺把杨蓓蓓喊了出来:“我要出去一趟,尽快回来,午饭不用做我的了。”
说完,他也不等杨蓓蓓回应,就把三袋子樱桃都绑在自行车后座上。
带上称就出发了。
这樱桃刚刚采摘下来,是最新鲜,价值最高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