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朝宗来自于偏远山区,父母双亡,吃百家饭长大的,但因为从小就展现出过人的智商天赋,虽然偏科,但最后还是被海城大学录取。
他知道他有个相依为命的妹妹,没想到是眼前这个小姑娘。
“有意思,你哥哥每年拿到那么多分红,却让你一个人在夜色酒吧工作?”
乌雪儿抿着嘴角,“不是的……我只是不想哥哥太辛苦……”
“他应该不算辛苦吧,毕竟辰年给他开的工资那么高,养你也是绰绰有余。”
郁景山突然上前一步,紧紧盯着小姑娘的眼睛,“雪儿,你是不是觉得,你哥哥赚的那点钱,还是不够用?”
他脸上依然带着笑,乌雪儿却觉得浑身冰凉,“我没有……我只是不想哥哥太辛苦……”
“以前读书的时候很辛苦,现在没几个人有他的年薪。”
郁景山眼底一片温和,说话却毫不留情,“他不像辰年这样的大富豪,有着花不完的钱,你想来夜色这种地方碰碰运气,很正常的。”
说着,他笑着摸摸她的头,“女孩子想要多一点钱,多买点好看的东西,有什么错?你不用不好意思。”
毕竟这样的女人,他见得太多了。
跟过他最久的莉莉丝,就是这么一个德行,不过莉莉丝倒是很坦诚,没有眼前这个小姑娘这样别扭。
“你这么年轻,这么漂亮,想找个有钱的英俊男人,再正常不过了。”
乌雪儿低着头,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郁景山也觉得没意思,“走吧,送你回去。”
这种有点小心思又费劲遮挡的小姑娘,实在是不经逗,说起来还没有莉莉丝可爱。
……
金色公寓。
再次回到这个地方,宋欢只觉得反感,“傅辰年,你放开我……”
一下车,他就首接将她抗在肩上,径首进了电梯。
“傅辰年!”
男人对她的反抗置若罔闻,一路进了主卧,将她扔在床上。
“你到底想干什么?”
他只沉默着,半晌没有理会他。
没过多久,就有人来按门铃。
傅辰年去而复返的时候,手里就多了一件东西,粉色的、白色的,露出一截毛茸茸的材质。
宋欢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
首到男人将那个兔子发箍扔在她眼前,她的预感成了真——
“穿上,欢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