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格曼直起*,“尊贵的公爵,海拉金的队伍只听从苏丹的命令,而他们当前最重要的任务就是稳定住阿尔及尔,西班牙人舰队的压力巨大,如果不是贝依勒贝依的出色表演,苏丹将无法使自己的威名宣扬到西北非之地。因此,让他们出兵直布罗陀的风险太大了,海拉金毕竟是个海盗,而不是正规的军人。”
塞拉弗心里暗暗嘲笑这位特使先生,在这个世纪之中,最好的航海士无疑是更有军纪、更富创造性的海盗们了,这也是为什么海盗在诸海域间屡禁不止反而有扩大迹象的原因之一。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太可惜了。”塞拉弗说道,“一件无价之宝对于苏莱曼陛下来说有什么样作用就不用我多说了吧?可惜,鲁格曼先生,您浪费了一个宝贵的机会。”
鲁格曼刚想说点什么,却被塞拉弗立刻制止了,“我们还是观注一下马上将要进行的战况吧。”
公爵卫队的士官巴达耶卡已经站到了宾主的身边,他手上展开一张地图,把刚刚通过望远镜观察到的结果用笔触详细地表现了出来。
“公爵阁下,鲁格曼特使,各位,我是卫队第一小组中尉参谋巴达耶卡,奉命担任讲解。”他敬了个礼,将地图挂在厢壁上,“根据刚刚收集到的情报,高昌人与蒂莫托人的联合部队5万多人,正沿着游牧部落惯常迁徙的相反方向前进,他们主要的武器装备是镶石的木矛、木弓箭、木制或藤制的盾牌,没有骑兵,没有远距离攻击的投石车或弩机,现在该部的前锋正位于我们前方两英里的树林边缘,他们还没有继续前进。”
“蒂莫托人是怎么回事?”
受到塞拉弗的邀请,鲁格曼重新拿起那只铜管,仔细地了望起来。他看到自己所在的丘陵之下,是莽莽的草原,因为正值冬季,稀疏的草地散发着干涸的气味,一些小动物被正在整理队形的图克里莫克伯爵的队伍惊吓,恐惧地往低矮的灌木丛中拼命逃去。
“蒂莫托人是居住在奥里诺科平原以西安第斯山脉附近的印第安部族,他们种植马铃薯﹑玉米﹑南瓜﹑甜薯﹑烟草等作物,是个接近文明的部族,高昌人后裔的文化征服了他们,于是他们也成为高昌人的附庸,并且帮助高昌人在短短20年间,将人口恢复到10万人。”
“哦,原来是这样。”塞拉弗点了点头,“伯爵的扈从队到了吗?”
“没有,公爵阁下,图克里莫克伯爵不愿意再等待了,他将率领现有的2万人开始作战。”
“2万人对战5万人吗?”鲁格曼在旁边喃喃地说道,他从望远镜里看到了面前的情况,从山坳两旁出现越来越多的人马,打着那位印第安伯爵的旗号,这些人有着非常不错的防护具,铠甲、盾牌、铁枪和长刀,不过光凭冷兵器能打赢两倍多的敌人?
忽然,鲁格曼的双手颤动了一下,瞳孔收缩了起来。
在望远镜中,他发觉丛林的边缘涌出大量的印第安人,他们正在像宰割牲口一样,屠杀一些士兵。但这些士兵却非常听话,有的还自己解下羽毛甲衣,挥拳擂*,张大嘴巴似乎在狂吼什么。很快,丛林的边上一片血污,几十枚人头被堆成一个金字塔的样子,许多巫师在人头外发疯般地吟唱着、跳跃着,所有的印第安战士跪倒在地,默默祈祷。
“他们在做什么?”鲁格曼不无震惊地脱口问道。
“他们在进行活人祭祀,以祈求神灵保佑战斗的胜利。”巴达耶卡中尉面无表情地说道。
鲁格曼觉得胃里一阵恶心,赶忙将望远镜看向别处,“哦,这些野蛮而无知的家伙!”他突然觉得和塞拉弗公爵阁下的地盘比起来,欧洲虽然也都是些异教徒,可已经好得多,更别说伟大奥斯曼土耳其,有多么灿烂耀眼的文明了。
“到底用什么来屠杀他们?火炮吗?”
“不,鲁格曼先生。”塞拉弗转过头来,亲自回答了那个好奇者的问题,“您所看见的印第安人,很快将是伯爵的私有财产,而根据法律规定,私有财产同样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伯爵不会允许使用火枪、火炮之类的东西来战斗,那样只会使得我们增加不必要的损失。”
鲁格曼满面的不可思议,“难道说只用绳子,来对付这些拿着武器的野蛮人吗?”
巴达耶卡对于这个特使先生的言辞非常不满,但碍于公爵阁下的面子,他连鼻孔里的一声冷哼都极力忍住了。
“不,鲁格曼先生,事实上很简单,原始部落状态下的印第安人对于大型动物都很恐惧,再加上一些巧妙的手段,我们就能收到很奇特的效果。”塞拉弗毫不讳言地解释道,他的眼中掠过一丝旁人不易发觉的笑意。
鲁格曼微微皱眉,没有接上这句话,在他看来,公爵阁下无异于在开个不很漂亮的玩笑罢了,事实上这句话没有任何可笑的地方。
虽然没有再次举起望远镜,不过丘陵下方远处的对战情势已经大致明了了,公国的印第安伯爵指挥着比起对手少了足有三倍的渺小队伍,渐渐地往平原中部集中过去,他们的前排是刀盾兵,穿着古代时候罗马人军团般的铠甲,不过连四肢都有轻薄的甲衣包裹;其后是长矛手和弓箭队,果真没有奥斯曼土耳其**军团中惯常的那类火枪和火炮部队。
西班牙人虽然对使用火枪部队是极有心得,但说起精锐的热兵器部队,就不能不提奥斯曼人,他们同样厉害,并且是当前世界上最强大的陆军之一。奥斯曼人使用火器的程度和幅度都要大大超过西班牙人,他们在攻占埃及、伊朗等地的时候,就大量使用过火炮,甚至他们一次性就交给阿尔及尔的“巴尔巴罗萨”2000名炮兵。
远处,传来隐隐约约的鼓声,高昌族与蒂莫托族印第安人的联军开始从丛林中迈步走出,他们非常有气势,放眼望去,全是褐色与黑色斑驳交织的海洋,褐色是印第安人的肤色与佩戴的金饰,而黑色,是他们的头发与武器。他们会将自己的长矛也都漆成黑色,因为那样会让他们感觉到自己受到了神灵的护佑。
“一次再常规不过的碰撞!”鲁格曼心里对这场已经开始了的战斗作出如此的评价。
找好了这么个不错的决战地点后,两队人马互相接近到一定地步,随后,战斗就自然而然的开始了。
似乎野蛮人的气势更盛,他们仗着人多,疯狂地发动着进攻,那些公国的印第安战士们举着大盾,联结成一排厚实紧密的城墙,不停地有进攻方或防御方人员倒下去,也不停地有更多的人补充进来。
随着刀盾兵的步步后退,长矛手从他们的夹缝里刺出冰冷的武器,这是冷兵器军团战争的惯用伎俩。许多被刺中的印第安人惨叫着倒在地上,但手执长矛和弓箭的土著仍旧不停往前奔跑着,他们投掷的木矛和射出的石弩也挺有威胁,至少鲁格曼已经看到有几位士兵被倒霉地刺穿了脑袋,血液和脑浆喷了出来。
总体来说,虽然野蛮人方面人数众多、战斗力也很强,但伯爵的私属部队却因为先进的武器、铠甲的缘故,杀伤力反而比对手要大得多。在前锋刀盾兵后退了几十步的距离之内,地面上已经倒下了数百名受伤的野蛮人。鲁格曼看到这些之后,觉得十分地不以为然,暗想公国的军队也不过如此,并不像易卜拉欣大人说的那样精锐,更遑论与无敌的**军相提并论了。
战事进入了胶着,鲁格曼脸上挂起了一丝若有若无的嘲笑。
如果没有意外的话,这点点人马虽然最终会取得胜利,但也一定会有比较大的伤亡,如果这就是公国所谓的精锐部队的话,那么对于奥斯曼来说是没有任何威胁的。不过,帝国当前的统治地域与特立尼达公国并不接壤,加上从商贸和政治的角度来看,两国还有非常大的合作空间,因此,大力地拉拢这位傲慢的、眼高于顶的公爵阁下,还是很必要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