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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超自然的存在(第1页)

小芳深吸了一口气,“所以生日的时候,我觉得母亲才应该是主角,她承受了极大的痛苦,才有了我们,正是我们的出现,占用了她大好的青春年华,连睡一个安稳觉的权利都没有,等把我们养大,她又为了柴米油盐而到处奔波,到了终于可以歇歇的时候,身子却又累垮了,终日病痛缠身,所以我以后要活得轰轰烈烈的,不光是为自己而活,还要替我妈活着,我知道她一定看着我呢”。

说着说着女孩的声音就有些哽咽了,果然女孩还是没有原谅她父亲,对他是只字不提,看小芳情绪低落,小天连忙转移话题,“那我送什么好呢,她家庭条件都挺好的,什么也不缺,再则是我也没什么钱买礼物。”

家庭条件好,那就是送给星怡姐了,“哦,那你就买些不是太贵的,有纪念意义的东西,再说千里送鹅毛,礼轻情义重,如果她真的在乎你,就不会太在意你送的礼物了。”

下午听了小芳的话,小天回到家里就在爷爷的屋里翻箱倒柜的找着东西,终于在书架的上面找到了需要的手札,这是一本空白的手札,这本手札微微泛黄,纸张是之前流传下来的,至于是什么年代的,就无从得知了。

小心的将手札展开,又找了几张白纸,小天在上面打着草稿,反复练习了几次,才郑重的在手札上写了起来,如同完成一场神圣的仪式,直到写完了小天才长舒一口气。

看着手札上面潇洒飘逸的字体,心里也挺满意的,只是总觉得差了点东西,小天研究了半天才发现,虽说字写的不错,上面缺少了印章,总是差点意思,又想起什么,等待墨水干了之后,小天合起手札往后山跑去。

找到太爷,盖了上清灵宝大法司印才心满意足,再好的字画,也要有人品鉴不是,虽然找不到名人的印章,但法印上的刻画隽永而又古老,带着一丝神秘,小时候看张天师的电视剧,小天曾经调皮的把“五雷印”印在手上,想着去降服山野鬼怪。

之所以送这份礼物,是因为想到之前编理由,让宋涩花帮我抄歌词,这种手抄的礼物,是成本最低了的,但是效果有时会出奇的好,怪不得自古以来的书生都愿意送诗词,因为这个成本比较低,一般都是可以负担的起的。

趁着晚上临时来电,小天赶紧把相机电池充了电,明天用完就要还回去的,毕竟这么贵重的东西,弄坏了就不好了。周末一早小芳就来喊我去拍照,昨天她把摄影材料看了一遍,提高技术最好的办法就是实战了,不过这数码相机,最多也就练习一下构图思维,至于一些参数数据的掌握,还得是用单反来拍照,整整一个上午,直到把内存卡拍满了,女孩才停下来休息。

“小天哥哥,你说怎么才能挣钱呢?”

“怎么突然想到这个了?”

“没什么”

看着女孩恋恋不舍的目光,小天明白女孩是想要买一部自己的相机,“别想那么多了,等我们长大了,就可以挣钱了,到时候我送你一部最好的相机。”

“真的吗,谢谢你,小天哥哥。”女孩捧着下巴,开心的幻想着。“对了,小天哥哥,你下午去乡里,能不能带着我一块啊,我想丹丹姐和星怡姐了”

“好,那走吧,赶紧回去吃饭”,丹丹和星怡算是小芳屈指可数的女性朋友了,平时小天不在家的时候,小芳跟村子里的人都不怎么来往的,主要怕别人看她的眼神,所以小天回来她才这么缠着小天。丹丹是因为知道病痛的折磨对小芳是多么的残忍,毕竟丹丹爸就得了重病,宋星怡对小芳完全是出乎于同情,还有作为女人的怜悯,她看的电视剧,男女主角,不是得了绝症,就是出了车祸,不知道让那些电视剧骗了多少的泪水。

看着小芳围着丹丹叽叽喳喳的说着话,宋星怡跟在小芳后面,帮她编着头发,说是从电视剧里面学的,现在最流行编这种发型了,小芳可能最近用的潭水洗的头发,发质比刚开始见她的时候好多了,编好之后,宋星怡把头上的发夹取下来,卡在了小芳的头上,这么一打扮,发型是比之前好看多了。

宋星怡上下打量了一下小芳,又拉着小芳往家里走去,说是要给小芳挑身衣服,看着女孩扭头询问我的眼神,我说了声“去吧。”,小芳这才扭身开心的蹦跳着跟星怡回家了。

丹丹抹了抹眼角,叹了口气,可能是想起了她爸爸的病,也是一脸愁容,看小天看着她,勉强的笑了笑,就进到院子里忙活起来了,开始淘洗起要用的黄豆,小天也连忙跑进去帮忙。

把黄豆淘洗干净后,放到大盆子里,要泡一晚上,明天早上用,今天是丹丹的弟弟虎子烧的锅,她爸爸不舒服,回屋里睡觉去了,丹丹妈在灶台前忙活,现在做的豆腐都是傍晚要卖的,有些人爱吃嫩豆腐,做好压两个小时就可以了。

等把石头抬起来压到豆腐上,宋星怡才走进院子里,“当当当当,看我们的大美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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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我们都奇怪的盯着她看,宋星怡不确定的往后面瞅了瞅,才发现小芳并没有跟进来,连忙跑到大门外边,“你怎么站这里啊,走,走走,赶紧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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