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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火烧祠堂(第2页)

此话一出,沈信也沉默半晌,的确,定京城虽然不比西北苦寒之地条件艰难,也没有敌人的刀枪陷阱,可是又哪里是真正的太平。他们夫妇二人不在定京,流言便也甚嚣尘上,实在恼火得很。

罗雪雁又道:“你知道我不懂宅门里的弯弯绕绕,我们罗家没这么多规矩。我只能用最简单的方式,这火鼠毛披风珍贵,若是得了老太太的青眼,老太太高兴了,众人看在眼里,流言自然就不攻自破了。”

半晌过后,沈信才道:“还是夫人想的周到。”

“我可不是为了你,是为了娇娇。”罗雪雁哼了一声,面色突然有些忧郁:“你我夫妻二人,常年不在定京,虽说西北之地太过凶险,娇娇年纪还小,不能带过去。可这么多年,我们不曾亲自教导,陪伴,是我们对不住她。”

沈信闻言,也叹息一声,垂下头,眸中闪过一抹痛色。

天下没有狠心的父母,也没有不爱儿女的父母。奈何他和罗雪雁是注定要在战场上厮杀的人,而沈妙却不能同行。两军交战,手段眼花缭乱,绑了对方的亲友杀戮的事情不在少数,他们也只能忍痛和女儿分隔两地,至少在定京城,沈妙的安危不必担心。

罗雪雁似乎越想越伤心,继续道:“我时常在想,将娇娇放在京城中,是否又是真的安全。没有父母在身边,她过得又是否真的快活。我们每年年关与她见面,她总是待我们冷冰冰的,可究其原因,都是我们的错。所以,无论她做什么,我们都不能怪她。”

沈妙和沈信夫妇甚至沈丘都不亲,因为这些所谓的亲人自小并没有陪伴她。她亲近任婉云陈若秋,甚至沈老夫人,因着这些人都是与她朝夕相处的,这才是她眼中的“亲人”。而沈信夫妇对待女儿千依百顺,无论在京城中沈妙的蠢笨有多出名,都不曾对女儿发过怒,因为,这都是他们种下的因。

沈信拍了拍罗雪雁的肩:“总有一日,娇娇会明白咱们的苦衷。”

“她真的会明白吗,”罗雪雁苦笑一声:“有的时候,我甚至会想,娇娇如今如此顽劣,究竟是谁造成的,沈府……。”她猝然住口,有些懊恼的看了一眼沈信。

沈信自然明白了她的言外之意,面色也是微微一变,片刻后,叹了口气,握住了爱妻的手:“夫人多虑了。娘和弟妹都会好好教导娇娇的,若是不对,娇娇也不会那般亲近他们了。”

沈妙对两个婶婶的态度,实在是好的令人妒忌,如此一来,有些想法,便显得不伦不类了。

“是我想太多了。”罗雪雁道。她是西北罗家的宝贝嫡女,也是武将家族,虽然是三品武官,家中也各个都是铁血汉子。罗雪雁是最小的妹妹,上头有三个哥哥,所以自她出生,家中只有父母哥哥,没有那么多腌臜事情,见识的高门大户阴私少,便不晓得这其中的险恶。

想来若是晓得了,定是宁愿让沈妙冒着危险带在身边,也不愿将沈妙一人留在那可怕的沈府了。

正说着,便听到身后有人叫道:“爹,娘。”

沈信面色一沉,怒道:“外头有人的时候,叫我……。”

“沈将军!”来人连忙道。

“别理你爹,”罗雪雁白了沈信一眼:“装模作样。”

来人是个二十来岁的青年,生的也算仪表堂堂,小麦色的皮肤,笑起来有两个酒窝,便与他增添了一份难得的孩子气。这青年长得和罗雪雁颇为相似,正是沈信的嫡子沈丘。

沈丘今年二十有二,早在十岁那年就被沈信带上了战场历练,说是严师出高徒。沈丘倒也勇猛,这么多年来,功勋也挣了几次,如今是从四品小将。

“爹,娘,你们的寿礼送了,我该送什么呀?”沈丘挠了挠头,有些茫然。

“这混小子,你送什么礼,问我们作甚,男子汉大丈夫,连这点小事都拿不定主意,还上什么战场!”沈信抓住机会就数落儿子。

“我这不是许久没参加祖母的寿辰嘛。”沈丘别别扭扭道:“我也不知道送什么,总不能将杀了多少个敌军的功勋报上去。寿辰日多不吉利。”

罗雪雁被沈丘的话逗笑了:“无事,之前陛下不是赏过你一匹天丝锦缎,你将那个拿给老夫人。我听闻,如今定京城中这天丝锦极为短缺,宫中的娘娘都不见得有,老太太能得一匹,自然欢喜。”

“可那是要送给妹妹的!”沈丘急忙道。

“罢了。”沈信摆了摆手:“你何尝见过你妹妹喜欢那样的锦缎。”

即便沈信不知晓女人家的俗物,却也知道自己的这个女儿,不喜欢那些高雅的料子,偏偏喜欢穿金戴银,越是俗气越好,虽然和无奈,却也只能由得沈妙高兴。天丝锦虽美,可不见得沈妙会欣赏。

沈丘一听,觉得自己父亲说的有理,便耷拉着脑袋蹲了下来,小声道:“这次回来的匆忙,却没有给妹妹带什么礼,想想也觉得愧疚。”

其实沈丘和沈妙在从前,感情也是很好的,兄妹俩相互扶持,过的也算美满。可后来沈丘每年跟着沈信去打仗,和沈妙也是一年见一次面,后来沈妙的脾性一年比一年差,兄妹几乎到了没话说的地步。无论沈丘怎么亲近这个妹妹,沈妙都待他不冷不热。

沈丘不知道原因,沈妙却知道。其实是沈玥和沈清二人,还有桂嬷嬷,旁敲侧击的提醒着沈信夫妇只带着沈丘在身边,分明就是重男轻女,儿子能传宗接代所以看得重,女儿便不那么重视了。沈妙年纪小,被人说几句就容易影响,再看这个兄长,自然觉得他抢走了父母的全部关爱,可恶的很,所以不愿意与之亲近。

“罢了。”沈信拍了拍身上的尘土,站起身来:“叫那些兄弟们起来,继续赶路,一个时辰后,务必回到定京城中!”

……

时间流逝,沈府寿辰宴,已经快要开场。诸位夫人小姐都已经就坐,竟有足足十来桌,沈老夫人的名头也是足够大了,这排场,定京稍微有点品级的官家夫人们都来了。当然,众人来这席上,自然看的不是沈老夫人的面子,而是沈家沈信的名头。即便如此,这寿辰宴还是热热闹闹,如同往年一样。

沈玥穿着百褶如意月裙,月白的颜色将她衬得温柔文静的不得了,本就生的清秀可人,今日特意打扮了一番,自然有种吾家有女初长成的盘算。如今沈清和沈妙都有人家了,在场的夫人们瞧着沈玥也是各怀心思,自然是打算着若是能将这沈府三房的二小姐娶到府中,又能得益几何。

男眷们送过寿礼后,都在另一边,由沈贵和沈万两兄弟作陪。沈贵和沈万自然不会放弃这个笼络人心的机会,说说笑笑的,好不热闹。

苏老爷端着酒杯,心中却是有些头疼。他家和临安侯府关系好,沈家和谢家又向来不对付,偏偏沈家给他发了帖子。苏老爷是个老好人,人家既然来了帖子,倒也不能就此拒绝,便只得硬着头皮参加。心中却是有些羡慕自己那“卧病在床”的大儿子,至少不用瞧着这一群心怀鬼胎的老油子们推杯换盏,各自试探。

“爹。”苏明朗眨了眨眼,今日他也被自家娘亲盛装打扮了一番,即便如此,看起来也不过是一个穿的十分周正的团子罢了。他扯着苏老爷的袖子:“我想出去转转。”

“别到处乱跑。”苏老爷警告道。虽然大儿子没有参加,一向对这些不感兴趣的小儿子却吵着闹着要参加,苏老爷也不知道为什么。不过苏明朗闹得厉害,苏夫人答应了,苏老爷便只好带着这个小拖油瓶。

苏明朗委委屈屈的放下手,他听说这是沈老夫人的寿宴,就是沈妙的祖母寿宴。想着这么久的日子都没在广文堂瞧见沈妙,他也十分关心。本来想趁着这个机会来见一见沈妙,谁知道沈妙今日压根儿就没露过面。听人说沈妙生了疹子不能随意见人,苏明朗却还是心痒痒的,想见见沈妙。他的朋友极少,别人都嫌弃他笨呼呼的,只有沈妙待他温柔,在他心中,沈妙早已是他唯一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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