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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一章 人外有人(第3页)

程元山郑重其事道:“江湖上被称为武痴的家伙,多如牛毛,但是在我心中,真正的武痴,只有你刘宗一人。你和丁婴、种秋、俞真意一样,是当年那场乱战中少数几个活下来的人,那十人,死的死,消失的消失,只有你们这些局中的边缘人,反而各自获得了机缘,丁婴得了那顶仙人遗留下来的道冠,俞真意得了一部仙家秘籍,种秋拿到什么,我不清楚,但是你刘宗当初主动舍了那把妖刀不要,只为了身边已经有了一把刀。这种选择,天底下就只有你做得出来。”

刘宗捻着稀疏胡须,笑眯眯道:“这等密事,你一个没有亲身参与那桩祸事的外人,如何知道的?”

此事,可谓刘宗生平最瘙痒之处,与常人说不得,但是当臂圣程元山今天主动道破,磨刀人刘宗仍是有些洋洋自得。

程元山坦诚以待,“那把妖刀‘炼师’选择的新主人,是我亲手杀掉的,只是我没能留下它。”

臂圣程元山,一向心高气傲,对于身在榜上的镜心亭童青青之流,是半点都瞧不起,至于好事者评出的十人之外的又十人,程元山曾经直接放话出去,这些人谁谁谁可以给他端茶送水,某某可以给他脱靴,谁谁可以帮他看门护院,十位名动天下的顶尖高手,就没一人入他臂圣程元山的法眼。

但是今天来见刘宗,却极为客气,甚至无形中程元山还愿意矮人一头。

由此可见,这次程元山来到南苑国京城,没有半点信心。

刘宗伸出一根手指伸进嘴里,从牙缝剔出上一顿饭的残留肉丝,随手一弹,“一个屠子的手艺好不好,就看他用得最顺手的那把刀,剥皮剁肉剔骨,可以用多少年,最差的,两三年就得换新刀,好一点的,用个七八年,我那一把,从江湖出道起,就一直用了,到今天为止,已经用了将近四十年。”

刘宗笑呵呵道:“杀那些个遮遮掩掩的谪仙人,才够劲。磨了几十年的刀,可莫要成了那书上的狗屁屠龙技,来了好,来了正好。”

————

一位进京赶考的寒族书生,还在等着他的美娇娘回去。为了她,连圣人教诲的君子远庖厨,都不管了。

路上偶遇,相逢于江湖,她虽然年纪大了他六岁,还喜欢经常开玩笑,说自己不是什么好女人,他都觉得没关系。

能够弹出那么美妙的琵琶,沙场壮怀激烈,闺阁幽怨,坏不到哪里去。

有个莫名其妙的家伙,来他这里,说了一位江湖女子的事情。

书生觉得那人说的那个女人,如果是真话,那么她确实坏透了心肠。

但是呢,书生觉得自己认识的她,不一样,觉得她是一个好女人,知书达理,温柔贤惠,还长得这么漂亮,可以娶进家门,白头偕老。

他在等她回家。

想着见到她后,要跟她说说这些心里话。

————

金刚寺,南苑国京师第一大十方丛林,也是这座天下规模最大、僧人最多的佛家圣地。

寺庙内地理位置僻静且偏远的一座简陋茅庐内,大门打开,空荡荡的屋子,除了一位老僧和一张蒲团,竟然就再无其它。

一位清瘦英俊的公子哥,被十数位绝色佳人众星拱月,缓缓走向这栋不起眼的小茅庐,女子岁数从十三四岁到四十来岁,俱是美人,若是有敬仰楼的人在此,就会发现她们之中,既有名动天下的仙子女侠,也有豪阀门第的贵妇人,无一例外,都是艳绝一地的佳人。

茅屋四周有幢幡林立。

年轻人像是携美游历的王公子弟,一路走来,为女子们解释十方、丛林、刹那、幢幡这些佛家词汇的渊源和由来,女子多出身优越,不乏有学识渊博之辈,有人便娇笑着指出年轻人的几处纰漏,他也不解释什么,只说各地乡俗不同,他家乡那边的说法,更符合佛家宗旨。

打坐老僧睁开眼,笑问道:“周施主,既然已经得到丁婴的承诺,稳稳占据一席之地,为何还要来此?”

姓周的年轻人抬起手,示意女子们不要跟随,独自走向茅屋,笑道:“给我那不成器的儿子,跟法师讨要一副罗汉金身。”

他临近门槛,抬了抬脚,客气询问道:“要不要脱靴子,我怕脏了法师的洁净精舍。”

老僧笑道:“靴子沾上的泥土无垢,在周施主心上,脱不脱靴子,有用吗?”

年轻人无奈道:“你们这些光头,在哪里都喜欢说这些没用的废话,美其名曰禅机,我真是喜欢不起来。”

他指了指家徒四壁空落落的屋舍,“看似空无一物,可你还在这里嘛。”

老僧叹息道:“周施主是有慧根的,万般道理都懂得,只可惜自己不愿回头。”

年轻人仍是脱了靴子,跨过门槛后,一屁股坐在门边上,抬起一条胳膊,指了指身后环肥燕瘦各有千秋的美人,“如果她们就是我所求的佛法,和尚你又该如何劝我?”

老僧苦着脸道:“与你们这些谪仙人打机锋,真累。”

年轻人装模作样,低头合十,笑眯眯佛唱了一声阿弥陀佛。

老僧本就是枯槁苦相的面容,愈发皱巴巴,愁眉不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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