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了摇头,把诸多杂念抛诸脑后,行了个道礼,道了声“多谢道友”,陈季就自觉地滚蛋了。没办法,惹不起。别人不知道,自己还不知道吗?这老道士能是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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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说打蛇随棍上,就此抱上圣人的大腿?想多了。就好像你和比尔盖茨生活在同一个球球上,你就敢指望比尔盖茨收你当义子,以后万贯家财都让你继承?人和人的悲欢并不相通,人和人的圈子也各不相同,很多时候,生活在同一片空间,并不意味着生活在同一个世界。就是这么的不讲道理。
不出所料的,玄都跟着老道士走了,陈季还是待在首阳山人族部落里,捕鱼,打猎,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转眼之间,半个元会过去了,初代人族凋零了一半,剩下的人族龟缩回了首阳山。陈季早就发现了问题,但他没去解决,天塌了有高个子顶着,自己现在就是个混迹在人族当中的另类,解决不了,也没法解决。低调就好。
又过了几年,除了首阳山之外,洪荒大地上已经没有人族了,娲皇好像终于想起来了,自己还造过一个种族,叫做人族。然后娲皇出现了,一片灵雨洒下,首阳山人族区分出了男女,阴阳交合之间,种族开始繁衍生息起来。
新生代的人族不再有漫长的寿元,但一代又一代,数量却是呈现几何倍数的增长了起来,除了初代人族,其他人不断迁移到洪荒的各个地方,又是几万年过去了,虽然洪荒各地都有了人族部落,但初代人族也凋零的差不多了,除了有限的几人成就金仙道果还活着,已经没有初代人族了。
这一日,陈季一如往常的准备出门打渔,却见天上飞来一个道士,这人陈季还认识,玄都大法师,回来传下了人教道统,人族开始有了第一套完整的修炼法。
“见过道友,当年一别,沧海桑田啊。”
“见过大法师,吾为龙族,但也有人族大渊源。此间在此只是修行,还望大法师勿要多疑。”陈季不是在打机锋,而是直疏来意,免得引起误会。真当谁都看不出来原始人里面穿衣服那个人有异?原始人看不出来,如今已经是大罗金仙的玄都大法师会看不出来?没错,修行时间比陈季短的多,但玄都大法师已经是大罗金仙了,闻道有先后,达者为师,哪怕玄都大法师才大罗一重天的修为,也比修炼无数元会的陈季高出一个境界来。不服不行,不是吗?
“嗯,今日我奉师命回人族传教天下,不知道友怎么看?”听起来自说自话,陈季却了然,这玄都大法师哦。
“当日尊师讲道,吾亦受益良多,便看护教众千年以还因果可好?”
闻言,玄都大法师轻声道“可”。
果然,都是千年的狐狸,没必要玩聊斋。三两句话便定下了陈季离开人族的时间。人教要传教,人族要在洪荒世界扩张。别看人族还很弱小,金仙也就大猫小猫三两只,但奈何背后有圣人,现在又多了个当代大能罩着,一时间巫妖两族的争斗竟然没有影响到人族的发展。
妖族自认为娲皇也是妖族圣人,对于娲皇造的人族还有几分看小弟弟的意思,多方面竟然还有所扶持,巫族看人族身形与自己差不多,竟然也青睐有加。
本来作为巫妖之外弱小的第三族类,人族竟然就这么高速发展了两百万年。洪荒广大,竟然也到处都有了人族的身影。但所谓福兮祸之所伏,又所谓福祸无门惟人自召,也就是我们说的不作死就不会死。就有那么几个憨批,自己不拿自己的人命不当事,拿自己的人命炼剑,是为殉剑法。活着他不香吗?偏偏是鸟多了,什么林子里都有。这种玩殉剑法的零零碎碎的各个地方隔一段时间总会出那么几个。而他们铸造的剑,就那么偶然又必然的,就落在了一些小妖手里,然后时间久了,偶然间,总有那么几个聪明的小妖,猝然发现了个惊天大幂幂。
以人殉铸剑,锋利不锋利的不知道,但是这玩意儿很玄学的能破巫族的不灭巫神,以往十个同阶的妖族能耗死一个巫族,但拿着个人殉但等阶不详的剑,一个妖族能打一到十个不等数量的同阶巫族。一开始那小妖还藏着掖着,捞了不少好处。但纸包不住火,就那么一传十十传百的,妖族发现,以人血祭剑,专破金身法门,由于妖族的主要对手就是巫族,所以此种剑号曰屠巫剑。
嗯,没错,事情有点大条了,人族给自己招了个天灾。因为帝俊也动心了,还让人刻意研究了下。不研究不可怕,一深究吓一跳。如果辅以兆亿人族祭剑,那么祭炼出的屠巫剑,威力能破祖巫肉身。
帝俊兴奋了,一群巫蛮子,仗着肉身强大,只攻不守,次次搞得自己狼狈不堪,虽然太一夜有先天至宝混沌钟,但偏防御的混沌钟对付祖巫的强大肉身也并不那么好使不是吗?
而且看看人族的数量,何止兆亿,这一波收割一波,玩吧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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