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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搬家(第2页)

现在这小子终于开窍了,自己这一身所学,也算是有人继承了,方伯如何能不高兴?

“对了,你说你还想在这边找个房子住?我看你也别出去找了,就在我这里住下得了?我这里地方足够大,楼上你也住过,原来你的房间还留着呢。你过来正好给我做个伴!”

方伯直接大手一挥,就给金沐晨打算找房子的事定了案,以前金沐晨就在他这边住过,只不过后来因为上学和女朋友的缘故,才从他家搬出去的,那之前两人一直相处的很愉快。

而且方伯无儿无女,一个人住本来就有些孤单,而且他也上了年纪,一个人住不是很方便,其实自从之前他听说金沐晨和马凌分手之后,就想叫他回来住了,毕竟这孩子脾性他很熟悉,和他一起住也放心,还能有个照应。

金沐晨想了想,也没推辞,直接就答应了下来。

方伯的古董店一层是做生意的,二层的面积也不小,房间就有三四个,三楼还有半层,他自己一直住二楼,三楼足够金沐晨住。

金沐晨也没墨迹,第二天他就去租了一辆小货车,把自己的东西都搬了过来。

他的东西不是很多,除了两个行李箱的衣服,还有书籍电脑,另外就是一些被褥,和锅碗瓢盆之类的,当然最不能扔下的,就是那张大床。

这张床可是当年在马凌的强烈要求下,去家具店买的新床,加上床垫可是一共花了两千多刀,虽然很贵,但是这张床绝对物有所值,睡起来很舒服,所以金沐晨不打算扔掉这张床。

这些东西,如果是以前,金沐晨肯定会叫搬家公司的人过来帮忙了,可是现在他最不缺的就是力气,一个人应付起来很是轻松,就算是那张king-size的大床,他也一个人很轻松的就搬上了货车。

一个小时之后,就再次回到了法拉盛方伯的家,方伯本来还想过来帮忙,金沐晨没让,看到金沐晨一个人只用了一个小时不到,就把那些东西全都搬到了楼上。

方伯笑哈哈的来到他身前,在他的肩膀上捶了一拳:“好小子,这一个月的搬运工,总算没白干,到时把身体给练出来了。”

金沐晨笑哈哈的抬了抬手臂,比划了一下自己的二头肌:“那是当然。”

晚上方伯要做饭庆祝一下,不过金沐晨没让,拉着方伯又出去吃了一顿,毕竟两个大老爷们,就算做的再好,饭菜也就那样。

从饭店出来,方伯接了个电话,一个老友约他过去打牌,而金沐晨则是吃的有点撑,打算一个人走回去,顺便消化消化食。

夜晚的法拉盛缅街上,一派的纸醉金迷,车水马龙的景象,整整一条街的两边都闪烁着各种各样的霓虹灯。

街边人流如织,来来往往的几乎全都是亚裔的面孔,时不时才会夹杂着一些白人和黑人的面孔,如果不是那些黄色面孔的店家张口闭口那蹩脚的英文,还有那些霓虹闪烁的英文招牌,你很可能会以为自己已经来到了国内的某个城市呢。

难怪人家说,法拉盛现在是纽约除了曼哈顿之外,唯一一个二十四小时,人气都旺的地区呢。

沿着缅街向前,走上半英里,就是一连串的银行,汇丰,美洲银行,花旗等等大牌,然后就是国泰,华泰,亚细亚,冠东,移民银行等等这些华裔背景深厚的亚洲银行。

光是看着这些密集的银行,你就不会奇怪,为什么这里被称作是纽约的第二个金融中心。

三百七十多年前,法拉盛这地方只有一些零星的印第安人居住,1683年,才有大量的荷兰殖民者开始在这里定居,等到美国建国之后,又有大量的犹太人和意大利人迁入。

直到三十多年前,这里才开始有华人住进来,不过那时候主要也是以台湾过来的移民为主,但是现在这里的主力居民则是来之大陆的新移民。

至于当年开拓这里的荷兰人的踪迹,可能只能在伯尼街上,找到一辆座他们留下的古典建筑。

而且你还不得不说,中国人很会找地方扎根,除了旧金山,洛杉矶,也体现在这里,如果你打开地图查看法拉盛在纽约地区的地理位置的话。

你就会发现,从这里坐7号地铁半小时就到曼哈顿,又可以乘长岛铁路直达长岛。

开车的话495号高速公路直达曼哈顿或长岛,两个主要机场肯尼迪和拉瓜地一南一北,来去方便。

所以也就难怪这里涌入的华裔移民是越来越多,而且地价也是随之疯长了起来。

十年前这里还很难能找到一座超过十万美元的房子,而现在别说是法拉盛的核心区域这一带,就算是你往法拉盛周边的一些区域看看。

那种独立的townhouse,基本都没有低于三十万美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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