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奉之从一开始的半信半疑,到现在仍然是半信半疑。
他犹豫着把枪接过来,捣鼓了半天也不知道该怎么用。
“没关系,我教你。”
唐怀柔很有耐心,手把手的按住了谢奉之的手。
“你的手应该放在这里,食指扣住扳机,等你瞄准后就松手。”
“但这是狙击枪,有很强的后坐力,你可能不太适应,不过没关系,等你习惯之后就好了。”
谢奉之似懂非懂的点点头,学着唐怀柔的样子眯起一只眼睛,对准那棵树。
没过多思考,他直接就开了一枪。
枪声就在耳边,震的唐怀柔耳朵发痒。
她定睛一瞧,谢奉之居然打偏了,这也很正常。
对于1000多年前的古人来说,枪这种东西实在太陌生了,别说见过,就连原理都不懂。
“没事,再来一次。”
“我带来好多子弹的,够用了。”
一说这事儿,唐怀柔非常骄傲。
穿来穿去实在太麻烦了,虽然她手上还有不少银票,但枪支弹药也挺贵的。
昨天和今天,她眼睛眨也不眨的就花出去1000多万。
几个人能有这样的大手笔?更别说她不是专业玩枪的了。
而这1000多万中,绝大部分的钱都用来买子弹了。
因为子弹是消耗品,打过后就不能二次利用了。
在战场上五发子弹都未必能打死三个敌人,所以子弹当然要准备的越多越好了。
在唐怀柔的鼓励下,谢奉之很快又开出第2枪。
半个时辰后,谢奉之已经得心应手了。
“真没想到,这的确是个好东西!竟能在百步之外取敌方首级!”
“怀柔,你从哪里弄来的这等好东西?是否还有别的?”
“你还想要别的?”
唐怀柔既想哭又想笑,“大哥,你知道这东西多贵吗?”
“要不是那箱子银票,我也没能耐搞来这玩意儿给你用。”
“你准备好,我只是让你拿来练手的,等回头上了战场,这东西是可能帮你大忙呢!”
唐怀柔想想都肉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