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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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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间的前进,本科毕业、工作,一切顺理成章的人生历程,这份未曾开始的爱情已经是无足轻重的一笔,即使后来又和常凛恢复了联系,两人成为了相同职业的普通好友,但她已不愿再注视他的眼睛,不再想听懂那些有爱意的暗示。

虽然7年里只有大学初识的一年和最近这段时间的联系才能算做“熟识”,其余的时光只是互相在朋友圈点赞的萍水相逢,但再怎么说,也是7年。从20岁到27岁,俞今这7年和不同的男人们至多只能展开有且仅有一次的约会,那种不知是真是假的悸动却再也没有过,也不是因为常凛对她而言有多么特殊的意义,她只是纯粹地觉得心累,累到无法再假装为谁欢呼雀跃或是流泪。至于常凛,从社交网络透露的信息来看应该也一直是单身,但或许根本就不是这样。

耳机中正好唱到“Blackandbluefromthewindandtherain。SaidI’msorryfortheliesandthepain”,俞今低头看着自己的手心,突然明白了。

她利用他,因为她需要一个拥有完美人设的男人出现在她的生活中,至于这个男人的内心深处到底是怎么样的人,她其实并不在意,常凛正好符合,又额外附赠了一些与她相似的家庭背景,所以她强行把他卡进自己的生活中,伪造出两情相悦又分道扬镳的错觉,只是为了证明她还是会为爱心动或心痛的正常人,她把这些错觉投射在了一个无辜的人身上,可怜的常凛,被卑鄙的她牵绊,是她做错了。

她不承认

她穿着大衣,内搭雪莉玫睡衣,出现在许溧公司楼下,吸引了来来回回好多目光,她也不在意,站在原地一边玩手机,一边乖乖等许溧下班。

只不过两周没见,许溧再见到的俞今就是头上有伤且穿搭混乱,她又担忧又觉得好笑,嘴角不上不下有些僵硬,俞今见许溧来了,朝她雀跃挥手,仿佛迪士尼演职人员。

“不是,我们就两周没见,你怎么变成这样了,你的脸怎么回事啊?”许溧急急地拉着她的手,对着她左看右看。

俞今把受伤经过说了个大概,许溧当场就用手肘轻怼了她一下:“你要死啊,遇到这种事情先报警先报警先报警,你当你是霹雳娇娃啊。”但她又火速捕捉到了另一个敏感信息——单与文从天而降英雄救美,她品出了其中必有玄机,脸上的担忧迅速换成了贼贼的笑。

……

“什么???!!!你昨天住在单与文家?????”许溧一个鲫鱼打挺就从床上蹦了起来,俞今被她的动静吓得浑身抖了一下,“啊啊啊,什么,怎么回事啊,怪不得你穿着雪莉玫睡衣乱跑,这睡衣我见过吗,你不会买这种睡衣呀,OMG这是单与文给你买的,我的天啊什么啊救命啊!”

俞今翻了个身趴在床上,捂着耳朵阻止许溧继续发疯:“哎呀,干嘛呀,什么也没发生,我醉酒又发烧,整个人一个大断片的状态,肯定都丑死了,他只是出于人道主义才把我带回家的。”

许溧不争气地摇了摇俞今:“你在说什么疯话,首先,你掉进泥巴堆都算作出淤泥而不染,哪里会丑啊,其次,他不是都跟你告白了吗,出于人道主义需要做到告白吗!”

有一个长得帅家庭好职业高尚的男人对着自己直球式告白,是个人都会心动,她知道自己的长处,她从小就一直知道她是别人眼里那种吃尽了外貌红利的人,她不否认她得到了不少因为美貌而带来的益处,可她因此经历过的麻烦更多,男人们的目光,女人们的抵触,就算她不在意,也不能当作不存在。

所以她比谁都明白,漂亮的皮囊是最无用的特质,随着时间会逐渐枯萎,她怕单与文只是被她的美貌骗过了,因为她自知自己并没有良好的性格。

她自私又多疑,美丽的外壳下隐藏着千疮百孔的心,喜欢扮演软弱操纵别人,又擅长用无辜的眼神为自己开脱,但心里却写满了不屑,她能做到毫不留恋地穿梭在人群之间,只是因为她毫不在乎。

她顶着自知的美貌,轻易地就能吸引别人的目光,但她并不想和任何男人共情,她无法忍受男人们的自大,不可能陪着他们扮演温柔小意,他们是特权群体却不自知,目光污秽却责怪被凝视的女人。

她不明白为什么见多了梳着油头、喷着古龙水、诡计多端的男人,那些儒雅稳重、富有责任心、不会急着跳脚的男人却一个也见不着,但真的有一个外表俊朗、乐善好施且懂得控制情绪的男人站在她面前时,她却又迟疑了。

她从不觉得自己幸运,这种顺理成章的好事,她不敢相信。同时,她也扪心自问,难道是因为单与文比常凛拥有更完美的人设,所以她才想要得到他吗?男人对她而言只是和首饰、包包类似的配饰品,只需要安静地作为她的陪衬,以此证明她生活幸福即可,可是她不忍心这样对待单与文,她做不到。

许溧见她陷在沉思之中半天不说话,便也收敛了玩闹的语气,认真问她:“你喜欢他吗?”

俞今心情复杂,很难理清头绪,于是老实作答:“什么样才叫喜欢,他长得帅,脾气好,总是能和我在各种地方偶遇,就好像冥冥之中注定一样,我喜欢他的从天而降,这感觉就像中了彩票了一样,可我不知道这算不算喜欢一个人,好像我只是喜欢他的某些瞬间,而不是他这个人。”

许溧难得认真,说的话都带上了深意:“喜欢本来就是由很多个瞬间组成的,在我心里,这世界上没有长久不变的感情,也没有一成不变的人,所谓至死不渝不过是在无数个微小的瞬间对同一个人反复心动,你喜欢一个人的眼睛、喜欢他的声音、喜欢他为人处世的方式,只要他身上有某种特质能够反复地打动你,那就是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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