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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二章 末世上映(第2页)

路人乙丙丁:“算上我们!”

林白妤向《深宫传》的导演请了假,去参加《末世》的首映礼。导演非常开心地给林白妤批了假,国际级大制作的女三啊,他简直是捡到金子了,原本只是因为别人推荐林白妤的演技好,他才邀请林白妤出演剧中角色。没想到林白妤还参演了国际大导演的电影。如今《末世》全球上映,林白妤就相当于国际大明星啊,哈哈,以她的人气,以后电视剧拍完就不用怎么做宣传了,只要放出有林白妤出演,肯定收视率不低。哎呀,当初怎么就没有让林白妤来演主角呢?

首映礼非常热闹,许多影视明星都来参加首映礼,实际目的是为了结识好来屋大导演大明星,说不定也能够像电影中的女三一样幸运地被大导演看中,出演大制作的重要角色,走上世界,成为世界巨星。

林白妤穿着江卿染给她挑的礼物来到影院外,这里已经围了许多的影迷粉丝,尖叫声震耳欲聋,可怜狗仔记者们,耳朵都快要聋了。

车子字红毯前面停下,做为男伴的程凌先下车,接着躬身伸出右手,将林白妤从车子里面扶了出来。林白妤一出车门,记者手中的闪光灯就不停地闪,光芒炼成银白一片,闪得林白妤和程凌的眼睛不由都闭了闭,过了好几秒,两人适应后睁开眼睛,分别对着红毯两边的人挥手。

“啊——婕妤大人!”人群中响起尖叫声。

林白妤朝着那处地方看去,头一眼看到的就是巨大的用小型彩灯泡拼成的自己的名字,一群少男少女见她望过去,又是欢叫,又是挥手。林白妤冲着他们挥挥手,又引起了一片尖叫。

红地毯并不长,两个人即使走得再慢也走到了头,分别签上自己的名字。

“小林,你的字可真漂亮。”程凌由衷赞叹。

“程哥的字也很不错。”林白妤道。

程凌笑道:“我也就自己的签名写得好看点儿,还是请了专人设计的,哪里像你一手好字,堪称书法大师。有空的时候能够帮我写幅字吗?”

“程哥怎么对书法感兴趣了?”

程凌道:“不是我,是我爷爷。下个月是他八十大寿,我想送幅字给他。”

林白妤道:“行,我在下个月之前一定写好给你。”

“嗨,林!”弗兰走过来拥抱林白妤一下,抱怨道,“我们来种花国,你都不来接我们。”

林白妤略带歉意地道:“不好意思啊,工作忙,抽不去出时间去机场接机。”

“哦,我也就说说,可没有埋怨你的意思。走,我带你去见斯蒂芬导演,他可记挂着你了。”

林白妤看向程凌:“程哥,一起去吧。”

程凌用力点头,拉了拉自己衣服的下角,问林白妤:“我这样子还好吧?不会失礼吧?”

林白妤笑:“很不错,英俊小生一个。放心吧,斯蒂文导演为人很亲切的。”

斯蒂文导演正在跟人聊天,看到弗兰带着林白妤过来,非常高兴,给了林白妤一个大大的拥抱:“林,亲爱的,你是我的福星。”

《末世》在花旗国和欧洲两边上映的时间比种花国早两天,上映后影评毁誉参半,对导演和男女主以及其他演员都是批评多过赞誉,唯独对林白妤是一片赞扬。林白妤的外形和身手收获了许多观众的心,很多观众都是因为想看林白妤而进入影院。

腐国的报纸评论林白妤是最美的金发天使和甜心。

F国的报纸评论林白妤的演技很好,足可以竞争嘎纳电影节的女配角奖。

花旗国的评论最多,皆是一面倒的赞扬,有人甚至怀疑林白妤不是种花国人,是地道的西方人。

棒子国的报纸最不要脸,直接就说林白妤是他们大韩民族的后裔,是移民到种花国的,思密达。

不管怎么说,林白妤对《末世》这部电影中起的作用非常大,难怪斯蒂芬导演称呼她为福星。

“斯蒂芬,欢迎你们来华夏,明天我请了假,请你们去玩。”林白妤笑着发出邀请。

之前跟斯蒂文说话的人笑着开口道:“小林,我跟都斯蒂芬说好了,明天我做东,你可不要跟我抢。”

“明天小林也一起吧,我正好跟你谈谈我新电影的构思。”

说话的人正是李平大导演,同在好来屋混,李平大导演和斯蒂文导演的关系不错。

林白妤笑着答应,问道:“有决定好去哪里吗?如果没有决定好的话,我这里倒有个去处不错。”

李平导演问道:“对了,你是京城的地头蛇,肯定知道一些外地人不知道的好地方。行,明天的行程就交给你了。”

林白妤笑:“那我明天去酒店接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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