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谁?你是敌是友?你认识我?”金狮子一连问出三个问题,浑身肌肉紧绷。
近距离才能感受到,对方身上散发的气场简直是骇人听闻!
就算是当年的洛克斯船长,也没有对方那样的气场。
金狮子下定决心,一旦对方有哪里不对劲的地方,他一定要率先动手,第一时间杀死对方,不给对方任何出手机会。
“看来你已经脱离世俗太久,竟连我也不认识。”
“我叫林奇,你不认识我不要紧,我认识你就好了,金狮子。”
“至于是敌是友,我想我们会成为不错的合作伙伴。”
林奇看着金狮子邋遢颓废的外表,无尽感慨。
秃顶的脑袋上插了一个木质船舵,船舵上乌黑一片,包裹上厚厚的包浆,
浑身脏兮兮的,金色的衣服已然被穿成黑色,金色的大胡子由于长年没有修剪挂到胸前,上面还沾着湿答答的劣质酒水。
两条小腿消失不见,樱十”和“枯木”两把名剑装于腿上作为脚的作用。
两把曾经的无上大快刀,深深的长进肉里面,已经和金狮子融为一体。
曾经的那个名震天下,力压罗杰,差一步成为海贼王的大海贼,居然颓废成这样。
当初这位可是和白胡子还有罗杰齐名的英雄人物。
巅峰时期的金狮子,一对二,同时对战卡普与战国,还能将半个海军本部打沉进海底。
“传说中大名鼎鼎的飞天海贼,终是英雄迟暮。”林奇扼腕叹息。
“你果然认识我。”
金狮子自动忽略了后面林奇的感叹,连他都早已经不认识如今的自己。
这也是他为什么自从逃出深海大监狱后,不去见白胡子凯多这些老友的原因。
实在是不想让他们看到自己如今这副落魄样子。
“你是怎么找到我这里的?”金狮子话问出口立即遭到自己否决,“算了,问了你你也不会说。”
他舔了舔嘴角,“既然想做朋友,那你带没带酒?”
“酒,自然是有的。”
从储物空间里拿出一坛装了一百斤酒的酒桶。
一掌拍开酒封,林奇当着金狮子的面喝了几口,将酒桶抛给金狮子。
金狮子接过酒桶,二话不说,抱起酒桶大口痛饮了起来。
“咕咚~咕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