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指尖有点颤抖,接过烟,吸了一口,呛得嗓子火辣辣的疼。
然后,我起身急匆匆的从酒吧出来,打车便回到家里去。
到了家里,我慌慌张张的把门锁上,然后若无其事的做饭,才下午,不是午饭也不是晚饭,我认真的做。
做好之后,一个人大口的吃着,有点咸,我吃了很多,最后忽然呛了一口,呛得眼泪噼里啪啦的掉。
我对自己说:你可真笨啊,真笨……
三年前?三年前是我和傅勋吵得最凶的时候,比现在吵得还凶,他经常不回家,我也整天和于筱杰在酒吧里泡着。
醉生梦死的日子可真好,真怀念。
后来我玩够了,傅勋也总是回家了,我们的关系又缓和了。
争吵的原因,我都想不起来了!
可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也可能还是因为当初他夺走的我第一次。
男人总是需要有个女人的,不然生理需要都无法解决。
我的指尖泛凉,那种凉里面带着疼,从无名指上一直向上爬,疼痛也一直向上爬,爬到我的心脏。
我在屋子里踱步,来来回回不停的走,我想,算了吧,一定是个误会吧?
被蒙在鼓里的感觉真好!
我在家里继续踱步,手机铃声不停的响起,我没有去看是谁打来的,只觉得昏天暗地的压抑,压得我心口疼得,呼吸不起来。
我的心想平静下来,想稳住情绪,可是真的做不到了。
终于,我把电视放到最大声,走到地板中央,蹲坐在地上,手捂着脸颊,一颗一颗可怕的液体从眼眶里渗出来,它仿佛无休无止。
最后,我躺在地板上,想着这样,是不是会像被拥抱过。
电视里播放着悠扬的诗朗诵,我想嘶吼,却发现我发不出声音来,只听见那诗读的悲哀:
我写不出堂皇的诗篇,
序幕般浮现面前。
但诗于诗人而言,
我总尽力将之呈现。
若那飘零而下的花瓣,
你有心待见,
它落地一刻,爱亦拂落,
在你发梢眉间。
若那寒风瑟瑟,遍传冬日讯息,
纵是绝爱贫瘠的土地,
也能变身花园,轻吟挂念,
如你了解。
除却这些,还有什么值得留恋?
————
我的眼睛直直的看向天花板,我还可以相信什么?
防盗门被急促用力的敲击,我起身去开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