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释,看着很高大上。但是,并不是所有司法解释,都是需要冠以《关于xxxx法律适用若干问题》之类的红头文件模式的。
理论上,只要是最高有关部门作出批复的,那都算是广义的司法解释了。
中国不是判例法国家,不可能有某些案例因为经典,就被后世反复引用。案例要想出名,唯一的办法,就是让案子的争议被炒热,学界法界都关注,最后引出最高有关部门为这事儿出个解释。
关于初音诉搜虎一案,为什么不能拆分,为什么一定要并案,前两天最高有关部门就是作出解释了的。
多少律师奋斗了一辈子,就是希望自己经手的案子里头。有那么一个半个,足够有资格劳动最高有关部门出个解释,那好歹也是留档到法律史里面了。
费莉萝才从业第一个月,就做到了。
逼格满满。
费莉萝被说得有些不好意思。自谦道:“那也没什么的……不过是运气好,刚巧撞上了。我们还是聊聊案情动向吧。”
这话要是给其他奋斗在一线的吊丝律师听到,只怕一个个都要撞墙自杀了。
杨芳芳也是感慨不已,费莉萝这种人生赢家,已经属于“我不求名名自来”了吧。收起人比人气死人的感慨,杨芳芳问道:“那么。方面透露一下,今天费主任去中院,是又有什么新举措了么?”
费莉萝显然早有准备,一板一眼地答:“是这样的,我们今天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提交了一份《诉中保全措施申请》。涉及到一部分临时保全措施,目的是防止在诉讼过程中,现有的侵权行为继续存续、扩大对我公司的损害。”
杨芳芳也算是挺好学的,做了三年法制记者,懂行不少。
据她所知,诉讼中的保全措施,最常见的就是证据保全。对某些容易随时间损毁灭失的证据,双方有权要求先认定、公证、留档。免得审了一半证据的原物损毁了,找都没处找。
第二类保全,则是利益和标的的保全。比如某个案子涉及到的标的财产容易被转移、变卖,或者是生鲜物放久了会变质,都可以让法院在确权之前先保全掉。
费莉萝提到的,显然是第二类保全,是制止侵害在诉讼期间继续扩大的。
只是。互联网公司之间的保全,是如何做的呢?难道只是让侵权一方的网站,把盗版资源都下架掉么?不会这么简单吧,这种下架,应该不用申请,对方就已经开始做了。只不过一边下架,一边会有“不知情的第三方网友另行上传”新的盗版内容,维持住网站人气罢了。
杨芳芳很好奇,费律师到底用了什么新颖的保全手段:“能具体说说你们的措施么?”
“我们的措施就是,一旦我们发现在搜虎视频与其他视频网站上,发现原画画质的‘初音歌姬’mmd视频,那么我们将暂停对这些视频原作者的‘初音歌姬mod分成计划’应得分成的付款,以减少我们的损失。”
杨芳芳没能一下子听明白,所以费莉萝用人话给她翻译了一下。
也就是说,一个up主如果把自己的作品发到了搜虎视频上,两头吃广告费,那么他在初音网络这边的一切收入都会被冻结卡掉。
就好比在某点上独占签约的小说,如果在别的正版网站上也上传拿钱,那么某点当然可以封书扣钱。
然而,这一招用在视频领域,就有很大风险了,首先,传统的视频up主们和网站是没有合同的,想传到哪儿就传到哪儿。其次,如何才能证明盗版网站那边的上传者是作者本人,也有很大的问题。如果是第三方盗版之后上传,受罚的却是原创作者,岂非殃及池鱼。
杨芳芳大惊:“这么做,不会引起更大的纠纷么?贵公司如何确保侵权上传就是原创者自己所为呢?”
“初音公司对原制作视频是有一定的技术锁定手段的,游戏动画的上传,可以在游戏内完成。而且相关符合合同的操作规程,在游戏的分成协议里面都有申明。总之,细节我就不赘述了,你也听不懂。反正除非是低画质的翻拍,否则我们可以界定一个泄密的盗版资源究竟是否属于原创者自行泄露。”
杨芳芳也不关心这些会听了头大的东西,她只想挖一个结论:“那么,你们的保全申请,得到中院的支持了么?”
费莉萝露出一个得意的微笑:“在我回来之前,我们的申诉已经通过,法律上来说,我们现在就可以采取保全措施。当然稳妥起见,你们可以先拟定好稿件,等明天官方正式发文之后,再行登载——如果没记错的话,法制报是周刊,应该不需要太急。”
初音公司还申请了另外一些细节的保全措施,但是杨芳芳已经有些消化不了了。她只能盲目地记录。回去再请教相关懂技术的人帮她全面剖析。
……
两天之后,一系列新的报道震动了业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