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梓瑕摇头,说:“可惜,我与她前后脚在外教坊擦肩而过,却并未见过她。”
“嗯……我也永远不可能有机会,再看见自己女儿长成的模样了。”她叹了一口气,低低地说,“我最后看见雪色的时候,她刚刚过了五岁生日。那时我二十三岁,原本一直对我说,不介意我歌舞伎出身的敬修——程敬修,是我那时候的丈夫,他说,在这种地方长大,对女儿毕竟不好,要我跟他离开。”
黄梓瑕不知她为什么忽然要对自己说这些。但看周围一片死寂,在这样冷清的宫廷中,长夜漫漫,看不到前路,又看不到去路,她望着面前的王皇后,不觉恻隐地便静听她说下去。
“其实云韶苑虽然是歌舞伎院,但绝非青楼。我们一众姐妹都是以艺养身,自敬自爱。可我与敬修争执几次之后,也只能无奈答应了他,带着女儿随他一路北上,到京城碰运气。因他认为自己一手画技,泱泱长安定然会有人赏识。
“可惜一路上并不太平,兵匪作乱,我多年的积蓄散佚无几。到长安时我们已经囊中羞涩,只能租赁了一间小厢房住下。敬修一开始也出去碰运气,然而他无门无路,谁会帮他引荐?很快他便因处处遭受白眼冷遇,再也不想出门了,只坐在房中唉声叹气。
“在扬州时,敬修风流倜傥,每日只需作画自娱,对我又温柔,所以我们感情是很好的。然而一旦到了长安,贫贱夫妻百事哀,我突然发现了,原来我所找的男人,竟然连生存下去的能力都没有。而那时雪色又生了病,在阴湿寒冷的小厢房中,连敬修给我定情的那支叶脉凝露簪都当掉了。我们饥寒交迫,衣食无着,更别提给女儿治病了……我抱着雪色跑遍了医馆,可因为没有钱,就算跪在医馆门口痛哭哀求,也依然无人理会。敬修赶来拉我回去,骂我丢脸,我只能整夜地抱着女儿,给她擦身子,睁着眼睛听她的呼吸,看着窗外的天色渐渐亮起来……那时,也是这样的长夜,也是这样,似乎一闭上眼,就要留不住眼前一切的绝望……”
即使是十二年前的旧事,她此时说来,依旧是绝望而凛冽,轻易便割开了她的心口最深处。她伏在枕上,睁着一双茫然没有焦距的眼睛,口中的话飘忽而混乱,仿佛不是讲给面前的她听。
“雪色命大,终于熬了下来,可敬修又因为心情郁卒而病倒了。眼看因为交不起房租,我们一家即将被丢出那间破旧厢房,我只能瞒着敬修,一个人到西市找机会。
“我记得非常清楚,那时是寒冬时节,西市的街边,槐树的枯叶一片片落下。有个年纪大约有五六十岁的女人,披着破烂的褐色麻衣,坐在西市的街口乞讨。她抱着一把断漆斑驳的旧琵琶,唱着荒腔走板的一曲《长相守》,嗓音嘶哑。又脏又乱的头发蓬乱地堆在肩上,衬着她肮脏褶皱的一张脸,就像风化的石块上堆满干枯苔藓。可是没办法……她身上的破衣根本遮不住刀子般的寒风,她的手已经冻裂出血口,嘴唇也是干裂乌紫,而那把琵琶的音轴也久已未调,枯弦歪准,哪里还能真的弹出一曲琵琶呢?”
王皇后那双怔楞的眼中,终于缓缓滑落下两行眼泪。她捂着自己的脸,哽咽道:“你不会明白……那时我心里的绝望。那一日,我在那个女人面前站了很久很久。寒冷欲雨的下午,西市寥落无人。我看着她,仿佛看见了三十年后的自己,从一枝灼灼其华的花朵,活成了一团裹着破衣乱絮的污黑糟粕……无依无靠,贫病交加,最后麻木而苍凉地死在街头,无声无息地朽烂了尸骨,没有人知道我曾拥有万人争睹的容貌与才情……”
她长长地,颤抖地深深呼吸着,艰难地说:“就是那一个下午,我抛弃了我所有的天真,明白了所谓的爱情,其实在现实面前,不堪一击。我真正需要的,不是和敬修相依为命,而是——我要活下去,而且我还要活得好好的,永远不要有抱着琵琶在西市乞讨的那一天!”
黄梓瑕默然看着她,并不说话。
“就在那个时候,我遇见了当初和我一起学艺的一个姐妹。她本是那么笨拙的人,长得不好看,琵琶老是弹错,学了三个多月都没有学会一首曲子——可她嫁了一个茶叶商,穿着簇新的锦衣,鬓边大朵的金花,七八只步摇插在头上,一种田舍翁陡富的土气,却比我光鲜一百倍。她坐在马车上叫住街边独行的我,用同情与炫耀的神情,问我怎么沦落成这样了,又问我是不是需要帮忙,给我找个教授琵琶的活儿。
“当时她连车都没有下,居高临下地看着我笑,而我依然觉得是自己的幸运,因为我真的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若没有她,我不知道我接下来会走向哪一步。我跟着她去了琅琊王家,只说自己是她的远房亲戚,因为父母双亡所以沦落京城。我的琵琶技艺让众人都叹服,于是就留了下来。我回去收拾了几件衣服,把那个姐妹接济的一点钱交给敬修,说,等发了月银,再送过来。”她的声音幽幽的,轻若不闻,“那个时候,我甚至没有告诉他我要去的是哪里。雪色抱着我的腿大哭,我只能咬牙把她抱起来,交到敬修的怀中,而他只沉默地看着我。我走出了院门,他依然一声不响。我忍不住回头,看一看自己的丈夫和女儿,却只看见敬修抱着雪色坐在床上,夕阳的余光照在他的眼睛上,他那双空洞洞的眼睛一直盯着我,一直盯着我,直到现在,还在我的面前……”
她的声音,终于越来越轻,几若不闻。但她眼中,跳动着一种疯狂的暗火,令人心颤。
黄梓瑕忍不住低声说:“想必您离开雪色的时候,也是十分不舍的。”
“是,但我得过好自己的日子,我顾不上她了。”王皇后的目光看向她,脸颊上带着冷冷的笑意,“我在王家教授琵琶不久,郓王来访,我抱着琵琶出去时,一瞬间看见他的眼睛中,有种东西亮起来。在扬州的时候,很多人这样看我,我都置之不顾,而那一刻我却忽然不知为什么,一瞬间……只犹豫了一瞬间,我抱着琵琶对他微微而笑,用敬修最喜欢的,温柔仰望的姿态。果然王麟不久便来找我商议,说郓王将我误认成王家女儿了,让我将错就错进王府。他对于王家的衰败有心无力,真是病急乱投医,他既不知道我是乐籍出身,更不知道我有夫有女,就敢找我商议。而我听着王麟的话,眼前就像做梦一样,闪过西市那个年老的琵琶女,那污黑的一张脸,一副唇,一双手……我立即便答应了!那时我便对自己说,就像飞蛾扑火,就算死,我也必定要死在辉煌璀璨的地方!
“世事就是这么荒唐,这十二年来,我在宫里如鱼得水,活得比谁都好。我神不知鬼不觉除掉了当初举荐我进王家的那个姐妹,用了几年时间让郭淑妃失宠,从容华到昭仪到德妃再到皇后,我的俨儿虽然只是皇上第五子,却已经被封为太子——我知道自己的人生,最适合的就是宫廷!我站在天下最高处,接受万民朝拜,就算我没有了自己的爱人与女儿,那又怎么样?我活得锦绣繁华,天下人人艳羡!”
黄梓瑕低声说道:“可你的女儿都不愿进京与你相见,你就算得了全天下,可手上却沾满了亲人和姐妹徒儿的血腥,难道心里就不会有愧疚悲哀?”
“愧疚?悲哀?”王皇后冷硬的眸子中,闪过一痕几乎不可见的黯淡。但随即,她扬起下巴,用冷笑的神情瞥着她,“十二年前,我也曾经如你一般天真浪漫,以为身边有夫有女,就算贫病交加,依然是幸福美满。可惜……可惜人会变,心会老,只有日子,一天天得捱过去!当你面临生死无着的绝境时,你就什么都懂了!”
黄梓瑕默然许久,又问:“所以,您后来,再也没有见过程敬修与雪色吗?”
“没有。自决定进郓王府之后,我就托那位姐妹将我当掉的那只叶脉凝露簪赎了出来,连盘缠一起交给他们,对他们说,梅挽致已经死了,你们不用找她了。”
黄梓瑕还在静静等着她下面的话,但王皇后却似乎已经没有再想说下去的*了,她呆呆地侧卧在榻上,在满殿锦绣之中,怔怔地沉浸在往昔之中,良久,良久,她垂下眼,凄凉地一笑:“是啊,那一日起,梅挽致就死了,她自此后,对琵琶又怕又恨,再也没有碰过。这世上只有一个王芍,活得比谁都好,安居深宫,锦绣繁华。就算死,我也会死在高堂华屋之中,锦绣绮罗之内。我这一世,韶华极盛,求仁得仁。”
这么凄凉的语调,却掩不去其中的倔强。
她再也不想说什么,轻微地挥了挥手,示意黄梓瑕退下。
只是就在黄梓瑕起身离去的这一瞬间,她听到王皇后在她的身后,低低地说:“三年前,那一句话,我说的,是真的。”
她愕然转头,看向这个冷硬而决绝的女人。而王皇后在宫殿的那一端,静静地说:“那时我看见十四岁的你,在春日艳阳中,穿着一身银红色的衣衫袅袅走来,如同风中一枝初发的豆蔻。那时我忽然在心里想,如果雪色在我身边的话,她一定,也是这般美好模样。”
太极宫的夜,静谧而冷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