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疆疆一脸无语地看着林馥馥,这张脸是真的俊,怪不得小时候那些漂亮姐姐总是喜欢围着这人转。
“那得分情况,一点酒精能助兴壮胆,过量了那就跟死人似的了。”林疆疆那根烟叼在嘴上也不抽,流氓似的。
“哦……”林馥馥若有所思,接着又问:“那,没喝醉的话,是不是头脑清醒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呀?”
“废话。”
林馥馥心跳渐快,手机攥得紧紧的,像是要在洋流上抓住一根浮木般。
所以,那晚的莫炀其实很清楚自己在干什么对吗?
他是故意爬到她的房间的。
这样的认知,让林馥馥感觉到高兴又有些不知所措。
突然,林疆疆笑着拍了一下林馥馥的后脑勺,“进屋去,穿个拖鞋就敢溜出门。我说,林馥馥你的豹子胆是越来越大了。”
林馥馥心虚地低头看了看自己脚上这双带着羽毛的拖鞋,但现在的重点不是她穿拖鞋,是沈梦之的事情。
“哥,我觉得你应该找沈梦之谈谈。”
林疆疆闻言看白痴的一样的眼神看着林馥馥,“你以为我不想?”
可这种事情他怎么问得出口?真问出口了那还不就成了名副其实的混蛋了?
斟酌了一下,林馥馥又开口问:“那你喜欢沈梦之吗?”
林疆疆默了默。
那年,风流浪子林疆疆居然考上了临市的一所211大学。让林家在街坊邻居面前狠狠威风了一次。薛白梅更是几次三番拍拍林馥馥的肩膀,让她这个做妹妹的要多向哥哥学习学习。
近十条街都远近闻名的林疆疆,有一天不再“打打杀杀”。他浪子回头的原因能有什么?因为林馥馥曾经见过这个没心没肺的哥哥,他在大树底下抱着一个女孩。
那女孩在哭,林疆疆一言不发。
可林馥馥从来没有见过林疆疆如此痛苦的表情。他是无助的,却又是极力想要保护怀中的女孩。
那个时候的林疆疆十九岁。
十九岁的林疆疆上了大学,还不是一般人都能考得上的重点大学。
谁给的林疆疆这样的毅力?让他一夜之间发愤图强,用了两年的时间将自己逼上绝路。
可如今,林疆疆却甘心待在税务局当个小小的管理员。他像是看淡了所有,不追逐,也不留恋。
林疆疆最终还是点燃了自己手上的那根烟。
他的食指和中指夹着烟,十分老道的姿势。垂着手,像他此刻的心情。
林馥馥嫌弃地过去一把掐了林疆疆手上的烟,“每次都这样,遇到心事就抽烟。”
林疆疆其实很少当着林馥馥的面抽烟,他大概早已经被人□□地成为一个不在女孩子面前抽烟的绅士。事实上,林馥馥也和很多女孩子一样,她不抽烟,就讨厌别人当着自己的面抽烟。
曾经也有个女孩,在他跟前闹着不要抽烟。
——再抽一根,罚你两天不能亲我。
林疆疆看着自己空落落的手,低笑,“林馥馥,长本事了,翅膀硬了。”
“其实,我也不希望你受伤。”林馥馥由衷地说。
坐了一会儿,林疆疆赶着林馥馥上楼,“快去洗洗睡吧,你明早要上班。”
林馥馥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哥,我找个时间约沈梦之谈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