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佳瑶告诉我,当你极致的讨厌一个人的时候,要特别特别的小心。因为保不齐,会在一瞬之间,这种讨厌就变成了喜欢,然后,越讨厌越喜欢。
她当时跟我讲这番话的时候,我骂她是个神经病,只有脑子有毛病的人,才会莫名其妙的去喜欢一个自己讨厌的要死的人,爱憎必须分明!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一个爱憎分明的人,喜欢就是喜欢,讨厌就是讨厌,反正我是绝对不可能会喜欢上苏荆临的。因为我觉得自己已经将他讨厌到骨子里去了。
这种人,我恨不得大半年潜进他的房间,把他的腿毛全部拔光,然后往他的嘴巴里灌肥皂水,我弄不死他!
可我从来都没有这样干过,甚至于动他一个小手指的指甲盖都没有干过,谁叫他是苏家大少爷,而我是老妈带进去的拖油瓶呢!
所以,大冬天的,我站在这个叫不出名字的街头,手里揣着他的钱包,从中午12点整开始等,等到下午五点。天色渐暗,也没有等到这个混蛋的出现。那个冬天好冷,十字路口,风像刀子似得刮过来,冷的不行。
在这个漫长的等待过程中。我在心里用了最恶毒的方式,把他苏荆临从上到下,再从下到上,恶狠狠的蹂躏了一遍又一遍,一遍又一遍。他苏荆临浑身上下,也就只有一张面皮,看起来还不错,至于其他,毫无可取之处!脾气臭。性格差!哪儿哪儿都差!
这已经是这个寒假,我第三次被他耍到了,我已经决定了,今天,我一定要为我麻痹的双腿,寒冷的身躯,冻的发僵的脸颊,讨回一个公道,我要跟苏荆临撕逼!谁都不能阻止我,老子受够了!老子要开始翻身农奴把歌唱!老子要农民起义!
对!你没有看错,这就是老子要反抗的前兆!对!你猜的没错!首先反抗的第一步就是,老子要回家了!老子不等了!钱包给他扔地上!
说到做到,我迅速的掏出钱包,‘啪’一下扔在了地上,钱包落地的瞬间。我仿佛能够看到苏荆临一张狡诈的脸孔浮现在我面前,很欢愉的拍着手,还给我比了大拇指,说:“干的漂亮啊,乔曼。”
我几乎是条件反射的又把钱包捡了起来,把里面的卡,和他的身份证拿了出来,攥在掌心中,再次把皮甲丢在地上,重重的乘以二。
扔完,我就猛地转身,走了两步之后,我还是丧气的转身,蹲下身子把钱包再次捡了起来,吹了两口气,拍拍自己麻木的双腿,拿着他的身份证,看着身份证上剃个板寸头,板着一张扑克脸的苏荆临,用指甲戳了两下,说:“你!你就是小日本!呸呸呸,总有一天打倒你!”
他的手机一天三变,我打他的电话,永远都打不通。正当我打算拿出手机,尝试着拨打他电话的时候,几乎是刹那间,我整个人被撞飞出去,手上的东西也没有拿稳,统统都掉在了地上。我心中一怒,哪个不长眼睛的东西,路这么大,我都已经站在这么边上了,还他妈过来撞我!
老娘现在正在气头上,算他倒霉,撞在我的枪口上!
“你他妈有病吧你,长不长眼睛,你妈给你一双明亮的眼睛,是用来当摆设的吗?跑什么跑,以为就你会跑步是不是!傻逼……”我弯身一边骂,一边想要捡起地上的东西,可我才刚刚弯下身子,衣服的帽子就被人一下拉住,并使劲的往前拽。
我一个踉跄往前扑过去,并一脚踩在了苏荆临的身份证上,我有些条件反射的惊叫了一声,然后奋力挣扎了一下,等我挣脱开他的手,猛地站直身子,这才看清楚,这个瞎了眼睛撞我的人竟然是苏荆临。
正好这个时候,头顶上的路灯瞬间亮了起来,他喘着粗气,嘴里喷出白色的雾气,脸颊微红,脸上依旧是一副玩世不恭的笑容,嘿嘿了两声之后,正要说话的时候,我就听到身后传来一阵叫骂声。
我看了他一眼,又转头去看后面,旋即就看到一大帮人往这边冲过来,看那样子追逐的对象,好像就是苏荆临!
我还没反应过来呢,苏荆临又再次过来拉我的手,还他妈呵斥我,“愣着干什么,还不快跑!想被他们打死啊!”
他扯着我跑开两步,我再次挣脱了他的手,迅速的过去捡起了地上所有的东西,这才跟着他一块跑。这里是b市一块鱼?混杂的地方,这个区域,连政府部门都管制不了,整个区域的结构,以无数个‘井’字组合而成,每一幢房子建造的十分密集,一条条弄堂错综复杂,不熟悉这里的人,很容易找不到出路。
我手里紧紧揣着他的钱包,跟在他的后面死命的跑,自己的手机已经不知道在什么时候丢了。踩着这些个青石板的小路,跟着他在这其中穿梭,有那么一刹那,我这心里竟然萌生了一种与心爱之人,亡命天涯的错觉。
就像《我们的爱》的mv里的那一对男女,爱的那么激烈,那么疯狂!又那么刺激!
意境特别好,只是眼前这个男主角,有点儿煞风景,一点都不按照剧本走!他总是跑一阵,就伸手死命的拽我一下,然后各种嫌弃我,“你他妈是蜗牛吗?要是被他们抓住,我一定拿你当挡箭牌!”
其实,我已经跑的很快了,能够追上他这个大长腿,老子已经是使出了吃奶的劲了!他竟然还敢嫌弃老子!
等等!我他妈为什么要跑?这跟我有毛线关系?那些人要追的人是他苏荆临,又不是我,我特么瞎凑什么热闹!只要装作不认识他不就好了么?我这是有病,才跟着他一条街两条街的不停的跑,浪费了体力不说,还讨不到半点好处!
现在好了,我这么跟着他跑了一路,后面的人肯定认定了我跟他是同伙了!混蛋东西,肯定又是故意拉我下水的!
等我意识到自己的愚蠢,想要岔开路子,跟这个混蛋分开的时候,这混蛋竟然跑进了一个死胡同里,后面的人追的很紧,我们进了这条胡同之后,对方的步伐就慢了下来,显然是非常了解这里的地形。
而苏荆临当然也不是吃素的,这里的墙偏矮,两边的距离又近,所以是可以攀爬翻墙的。他跑的快,身手也快,三两下就上了墙,还他妈冲着我一勾手,理所当然的说道:“快上来!”
我特么终于忍不住了,站在下面,双手叉腰,仰头看着立在墙头,已经打算就这样翻墙而走的人,骂道:“滚犊子!你是以为全世界的人都会翻墙啊!你拿根绳子给我,把我拉上去!你……你要是敢这样丢下我走了,让叔叔知道了,一定有你好看的!”
说着,我猛地往上一蹦,想去揪他的衣服,奈何他动作飞快,我不但没能揪住他的衣角,还把他人给赶跑了!
“喂!喂!苏荆临!苏荆临!你这个混蛋,你还真丢下我就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