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千金大小姐,一个市井小警察,这两个人要找起来,自然是这个千金大小姐好找一些,毕竟活动范围小。
赵思雨一直用新时代的独立时尚女人来标榜自己,对于那些甘愿一辈子守着一个男人的女人,赵思雨很是不以为然。
而现在,赵思雨发现李梦瑶就是这么一个傻女人。
自从齐小圣这个混蛋跑了以后,李梦瑶就继续回去当她的女警察去了,只是比以前更为成熟妩媚了,却也更让人难以接近了。
而在暗地里骂了几万次李梦瑶是傻女人的赵思雨,却愕然发现,自己好像也没比李梦瑶强到哪里去。
刚开始的时候,赵思雨就觉的齐小圣这个二货跟任何人一比,全身都是缺点。
可是比到后来,赵思雨就比不下去了,倒不是说发现齐小圣全是优点了,而是发现自己满脑子都是那混蛋的身影了。
原来自己早就已经是有牛粪滋润的鲜花了,在赵思雨的眼里,齐小圣就是那一坨牛粪。
而在最近这些日子里,赵思雨却有些烦心的事情。
有那么几家台湾的公司,原本在京华市都有那么点势力,一直和赵家都相安无事的,可最近却有些动作,明显是针对赵家的。
而且经过调查,这些家伙的背后居然还有日本人的痕迹。
赵老太爷这次居然主动有了反应,说大家最近一段时间都小心一些。一些家族内很少出现的护卫,也都被李老太爷分散在各个家族的重要人物周围。
既然心里不痛快,那身为千金大小姐的赵思雨,解闷的第一选择,自然是,逛街,花钱!
有钱人的世界,真是理解不了!
因为他们快乐的时候,花钱,花钱!不快乐的时候,还是花钱,花钱!
这段时间以来,只要一想到齐小圣跑路的前一个晚上,自己和李梦瑶那个傻妮子,赵思雨心里就忍不住的一口恶气。
此时的赵思雨一边逛着商场,一边还骂着跑路的那个混蛋。
可是,走着走着,赵思雨就不动了。
“混蛋?。。。”
因为她忽然发现,自己前面站着一个人,而且这个人居然长的和齐小圣那个二货十分的相像。
只不过,两个人的气质却相差很多。
眼前的这个人,虽然说不上俊俏,但浑身却是散发出一股男人的特有的魅力。
虽然气质变化了,赵思雨还是第一时间内就认出了这个人就是那个混蛋。
这是一种感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就好像是那种你化成灰我也能认出来的感觉。
齐小圣这一出现,赵思雨就感觉到自己的心脏有些不受控制的跳动加快了,而眼眶里甚至还有些晶莹的东西。
但她还是强忍住了自己要扑过去认亲的念头,赵思雨只是站在原地,惊讶的望着齐小圣。
她没有扑过去,可齐小圣却是很识相,主动的朝赵思雨走了过来。
而且看他的动作,似乎是想一下子就过来拥抱赵思雨。
此时正处于爱恨交加的赵思雨,恨不得一拳捶死这个混蛋,自然不会让齐小圣的计划这么容易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