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直的大高个,本来就是衣架子,白色的短袖衬衫配上宽松的军装裤,脚上穿的是白色回力鞋。
最后再搭上一副银边眼镜,这副模样称一句洽同学少年正合适。
从回头率可以看的出来,他戴眼镜的模样是好看的,街面上到大妈,下到小姑娘,光明正大的欣赏有,偷偷摸摸打量的也有。
李想的这副装扮,可以算是通杀。
走他旁边的孙国庆,被印衬的没眼看。
不过他也不在意,还有心自我调侃。
“我要是长你这模样,说不定就不那么早结婚了。”
“那不一定,说不定结的更早,你可没我这定力。”李想想都没想,就反驳了他这个话。
“那这个我必须承认,谁跟你似的,上学四年一点子花头都没有,咱宿舍里就是最憨的何军,都有个笔友秦妹妹呢。”
孙国庆跟他处了四年好哥们,也没弄清楚清楚这家伙是咋想的。
“伱到底喜欢啥样的呀,只要你说,我肯定能给你找来,别等到哥几个娃娃都一大堆了,你还在单着呢。”
李想切了一声,嗤笑道:“大丈夫当先国后家,这老婆孩子热炕头好是好,可温柔乡待久了,哪有冲劲儿再往上奔。”
“照你这说法,是打算先立业再成家呗。”整这么高的立意,奚落谁呢。
孙国庆没有等来李想的应答,只见旁边的人突然停住,然后又突然的往前面的一个方向奔去。
这么突然,都让孙国庆没有反应过来。
等他有反应了,李想已经跑的没影儿了。
而李想这边正以最快的打脸速度,以行动反驳着刚才自己说的话。
如果没看错的话,那分明是自己只有午夜梦回才能见到的人啊。
近一点,再近一点。
离眼前的倩影越来越近,李想却跑得越来越慢。
这难道就是近乡情怯吗。
在离人只有几步远的时候,李想踌躇着不敢再往前近一步。
只不远不近的跟着眼前的倩影,亦步亦趋的走着。
他的口发干,手发抖,额头因为刚才着急,起了一头的汗,心脏扑通扑通的狂跳着。
前面的女孩穿着很时新,和朋友牵着手,一边走着,一边用手指着某处叽叽喳喳的说着话。
两条大辫子,因为她的动作,也跟着甩来甩去。
因为和朋友说话,时不时侧过来的小半张脸,已经昭示了女孩容貌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