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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第3页)

路过的时候,买了几身衣服,然后又找了一家看起来不错的铁匠铺。

“老板,我这里有来自潘托斯大师所产的好剑,可以在你这里寄卖吗?”

“什么好剑?”

吉米抽出一柄剑:“你可以试试。”

经过一番测试,老板眼睛都冒光了,直接开价:“双手剑二十金龙,单手剑十七金龙,我可以全部买下。

这样既不耽误你的时间,又可以让我赚到钱。”

当然,以这种剑的品质,老板给的价钱绝对良心!

吉米心里已经想卖了,但是不能说出来啊,如果表现的太视金钱如粪土,肯定会被盯上啊。

经过漫长的讲价和卖惨以后,吉米多收获了几个金龙,十几枚银鹿。

……

马匹被放在了租来小院子的马厩里,然后吉米换上衣服,每天出去闲逛,买一些小东西,顺带着观察整个君临的地形。

荷鲁斯则在天上查看君临的街道以及周围的地形,现在首先要面临的是救艾德。

不用荷鲁斯肯定是不行的!采购了一大批的面粉以及腌肉之类的,让荷鲁斯找一个隐蔽的海岛。

这个作为将来藏奈德的地方,一切准备就绪以后,比武大会也开始了!

……

吉米来到场地,看着骑士们正穿着全身覆盖的铠甲,站在跑道两侧。

旁边的侍从递上比赛用的长枪。

这东西虽然很少致命,但是如果怼实了或者怼到铠甲薄弱的部位,还是会要命的。

至少吉米看那几个被从马上戳下来,“吭哧,吭哧”半天起不来的,就知道这次比武的危险性了。

不过还好,一直到现在还没有人死亡。

“哦!哦!”

随着比武的继续,一个个厉害的选手也开始出现了,周围的人群也开始疯狂。

比武大会可是有赌局的,每个厉害的骑士都有人支持,即便是不支持骑士,也支持自己的金钱啊。

……

现在场上的两个人还有一个是吉米的熟人,修夫爵士,还是那一身看起来像样子货的铠甲。

不知道他怎么想的,人家上场都是穿真正的战斗铠甲,他穿的居然是依仗铠甲。

看对面那壮汉……

吉米怜悯的看了一眼修夫,就凭借对面那个壮汉肆无忌惮的绽放着自己狂暴的杀气,修夫爵士此次怕是要修坟了。

吉米身高不矮,但是对面这个家伙比吉米还要高出一头半,一身重铠甲,吉米都怀疑马能不能驮动他。

最有特点的是头盔,人别人那个叫头盔,这家伙简直是扣了个桶啊!

就这一身,吉米敢肯定,修夫就算是用手里的比赛骑枪捅他身上,估计这货最多后退两步。

这时候,在众人口中得知了这家伙的名字~格雷果·克里冈

但是人们更愿意叫他另一个名字,会走路的魔山,一个人渣,烧杀抢掠无恶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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