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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少年英雄王富贵(第1页)

秦琼和程咬金都是李密手下的勇将,李密从军中挑了八千精兵交给二人带领,这支部队是李密的亲信部队,也是战场上一支能决定胜负的力量。那一日,李密在北邙山上看见裴行俨部陷入危急,就派遣程咬金带着五百骑兵去救裴行俨。程咬金得令之后,马上回营点齐人马,他本不欲带富贵上战场的,毕竟富贵初临战阵,他也怕自己喜欢的这个苗子有什么好歹。哪知富贵一直记着王小麦的话,寸步不离的跟着程咬金,非得要去。时间紧急,程咬金没时间和他浪费口舌,就让他跟紧自己,千万别乱走。

王小麦听完苦笑了一声,他本来是觉得程咬金是个有福的人,富贵跟着他或许也能躲过灾祸,没想到一句话竟然将富贵置于了险境。

程咬金的五百骑从北邙山上借着地势一口气冲进了杀成一团的战场,此时裴行俨已经陷入了十分危险的状况,对方见他年龄虽小却是盔甲鲜明,武艺不凡,知道他是一员将领,立马有十几个贪功的骑兵上来围住了他。裴行俨就是演义小说里裴元庆的原型,小说里描述银锤太保裴元庆裴三公子,胯下一字墨角睐麒麟,掌中一对八棱梅花亮银锤,用的两柄锤,却有五升斗大,重三百斤,是瓦岗第一猛将,能挡天下无敌的李元霸三锤。现实中的裴行俨虽然没有评书演义里描述那么夸张,但也是将门出身,从小练武,看着不到二十岁的年纪,却很早就跟父亲裴仁基上过多次战场杀敌了,有万人敌的称号。古人说话比较夸张,万人敌只是说他的勇猛,并非是真的能打的过一万人,强如楚霸王项羽也有垓下之战被围的时候。

裴行俨见对方主意到了他,心道不妙,拨马欲走,却哪还来得及,对方早就截住了他的去路,裴行俨双拳难敌四手,身上中了一槊,登时鲜血直流,滚落马下,摔了个七荤八素。对方一拥而上,便要抢夺着他的项上人头报功。说时迟那时快,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程咬金借着冲力杀了进来,他舞动手上的长槊如同长蛇吐信一般,顷刻间将数人击于马下,在马上往下一探身,就把昏厥过去的裴行俨拉上了自己的战马。那些敌军骑兵眼见到手的鸭子就要飞了,哪肯善罢甘休,纷纷又上来围攻他,程咬金本就壮硕体重比较大,马上又多了一个全身甲胄的裴行俨,这灵活度就下降了不少,乱军之中躲闪不及腰腹部登时中了一槊,那骑兵见刺中程咬金,顿时大喜过望,手下施力便要把槊抽回再来。程咬金久经沙场,哪能让他如意,他在马上大喝一声,左手紧抓住刺中他腹部的槊,同时反举手中的长槊斜向下一刺,登时把对方穿了透心凉,这一击程咬金使出了吃奶的力气,长槊在刺穿对防方之后又刺入了他胯下的战马身体,竟然将对手活活的钉死在了马上。从裴行俨坠入险境开始到程咬金钉死对方的骑兵,这一切都发生在片刻之内,直到此时,富贵才跟了上来。富贵力大,直接将长槊当做了长鞭使用,左舞右挥,长槊与空气摩擦,发出慑人的破空响声,一击之下就有对方一员骑士落马。程咬金见状抖擞精神,大喝一声,双臂使力,竟然生生将刺入自己腹下的长槊硬杆折断。对方见咬金富贵如此神勇,心生怯意,直看着富贵护着程咬金杀出了重围。

但此时瓦岗军的败迹却显露了出来,以往交战,都是王世充的部队节节败退,和瓦岗交战了几十次没赢过,到后来基本是一触即溃。但这次王世充为了鼓舞士气,却是拿出了一个秘密武器——鬼神。当然,并非像《封神演义》里一样请了神仙来助战,而是假托鬼神之名。王世充情知若此次落败他便死无葬身之地,连同他的家族也不能幸免。但是手下的士兵已经败在李密手上多次,见了瓦岗军就像耗子见了猫,就算勉强上了战场也不可能赢。他便在战前叫一个兵士演了一出戏,那士兵一连多天都在军营中称自己梦到了周公,还对他说了一句话,这件事在军营里闹得沸沸扬扬人尽皆知。王世充又找了一个所谓的“世外高人”解周公留下的这句话,解出来的意思是周公让他们尽管奋勇杀敌不要怕,他老人家会保佑他们,如果谁在战场上畏敌了,他就会降下瘟疫把所有人都弄死。古人大都对鬼神之说比较敬畏,他手下的精兵悍将淮南籍居多,那时候淮南一带尤其喜好这些封建迷信。他手下的将士便信以为真了,上了战场果真是奋不顾身,悍不畏死,交战第一天王世充就占了上风。那些士兵见战胜了,更坚信了有神灵的保佑,结果第二天一发动攻击,李密的瓦岗军竟然是节节败退,直至最后变成一场溃败。当日,单雄信、秦琼、养伤的程咬金、裴家父子、罗士信等一干瓦岗的大将都被王世充擒获,李密仓皇而逃。

古代打仗可不像影视剧上那样拿把刀上去乱砍,尤其是步兵是讲究阵法的,此阵法并不是像诸葛亮八卦阵那样是个法阵,而是战场上各兵种的搭配和阵型的排列。冷兵器时代作战,甚至一直延续到第一次世界大战,阵法都是军队打仗必不可少的。一支军纪严明的军队,列好阵列一往无前的向前冲锋,如果对方也是同样纪律严明的部队,那拼的就是一个战斗意志了,双方接触的前排不断倒下,后面的人又补上前人的位置。这种场面对一个人的心理压力是何等巨大,眼睁睁的看着前面一个两个三个倒下,下一个就是自己。所以哪一方士兵先胆怯腿软了,这种畏战的情绪便会大规模的传染开来,那就基本上要宣告失败了,害怕丧命的兵士四散奔逃,这时候的人是不理智的,只顾抱头鼠窜,仓皇逃命。古代冷兵器作战士气第一,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这些都是通过残酷的战争总结出来的。

众人又说起李密的死,皆是一番长吁短叹,尤其是秦琼,眼神中带着浓重的悲伤之色。又说起对李密不离不弃的王伯当,都是沉默不语。

程咬金见气氛有些沉重,忙岔开话题,转头问王小麦:“当日王伯当不是带着金墉的留守人员都扯往河阳了吗?为何小麦你还是被王世充抓了?”

王小麦看了一眼富贵:“当日我听闻程大哥被俘,十分担心富贵的安危,便留在了金墉打探你们的下落。”他便将事情的始末对众人说了一遍。

秦琼皱着眉头责怪道:“小麦你怎可如此冲动,乱军之中,那些杀红了眼的士兵可不管你是谁,幸好如今平安无事。”

王小麦洒然一笑:“说起来,我也是有些后怕,幸亏来人是冲着魏公的留下的财物来的。”

“小麦哥……”富贵少年心性,听到王小麦为了他以身犯险,哽咽了起来。

“哭什么……”王小麦摸了摸他的头,“刚才听程大哥说起你战场上的英姿,我也是佩服的紧呢。看你在程大哥麾下如鱼得水,我也就放心了,我已经托人捎了些钱财回家,你不用担心老娘,好好跟着程大哥,以后会有出头之日的。”富贵的成熟了,不仅体现在身体发育上,刚才众人喝酒聊天,谁的碗空了,他都能及时发觉,不动声色又给添上。近半年的军营生活看来是和程咬金学了不少东西,早已经和当初那个装疯卖傻的乡下孩子相去了甚远。

程咬金对富贵也是赞不绝口:“富贵别看年龄小,心思可不少,当兵的刚进军营哪有不挨欺负的,这小子愣是在我亲兵营里混了个好人缘,一点都没有新兵蛋子的楞劲。要不是现在没了兵权,也该让他独当一面了。”

富贵嘿嘿一笑,这些都是刚入营的时候王小麦教他的。王小麦知道,就算在后世老兵欺负新兵也是军营的传统,便教他遇到老兵要尊敬,人家让他干啥只要不太过分就帮着干。实在是被骑到头上了,没说的,揍他,军营里尊敬强者,要么不打,打就让别人知道他不是好惹的,到时候官司打到程咬金那里,也有理。虽然和程咬金有旧,但是这将军也不喜欢老哭鼻子的兵,该自己出头还得自己出头。果然,富贵在军营里呆了不到半个月,就有兵痞看他个子大经常当着众人的面嘲笑他。最后惹恼了富贵了,三两下把那个兵痞按在了地上。军营里斗殴是违纪的,不过富贵却是讨得了不少人喜欢,很多人都为他求情。本来就是走程咬金后门进来的,程咬金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罚他十军棍。执行军法的士兵早得到程咬金的暗示了,十军棍打完,富贵从地上蹦起来拍拍屁股,和没事人一样。从那以后,士兵们便知道这个看起来傻傻的大个子不简单,都服了他的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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