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志豪将这当宾馆,还是当家。当宾馆是说不过去的,那可说他对红莠太随便了,无所畏才有这样的举动。
如果是当家也能说得过去,潘志豪名义上还是潘启海的儿子,红莠正是胖小姨的女儿,他喊胖小姨子叫姨;红莠管叫潘启海为叔;这一扯一拉,她们俩还是姐弟呢。
虽然没有血缘,但算是很亲的了。
这还得看潘志豪如何理解。不是理解,是如何想的。
尽管红莠心里不痛快,可潘志豪在她的身边,心有一种踏实感。
红莠轻手轻脚走到房间里,拿了一件毛巾被将睡着的潘志豪轻轻的盖上,看上去真的是太疲劳了。
潘志豪睡得很沉,红莠在床面前一把小椅上坐了下来,就这么看着看着志豪。
她想到了她第一次见到她的情景,那是在潘炜炜家里,潘炜炜给他介绍,他早就知道是红莠,可是那时红莠伪装成方红,后是炜炜解释,红莠是红莠,她不是红莠,她是方红。
他没有惊讶,也没有太大的反应,感觉就红莠。
潘炜炜还开了句玩笑,你对美女记忆真的好。潘志豪有一句对自己的辨解,不是你常在他面前提起红莠。
红莠对这事记得清清楚楚,为什么记得如此清晰,当时她就对潘志豪有了好感,这种好感不是爱情,可说是一种情缘。
好像就是从那时起,志豪就住在她的心里了,他的影子时而挥之不去。
就是炜炜同他结婚出国了,她仍然对他有好感,那时他也想过,这仅仅是好感,并不是爱,对一个人有好感不是一种罪过吧。
人的生命是很奇特,也很奇妙,明知是得不到了,总还是喜欢,喜欢就是喜欢,喜欢是自由的,她是绽放在心里一朵鲜花,是每天看日出感觉。
别人若是把喜欢都说成是一种过错的话,在这个世界活着那真的一点意思都没有了。
红莠与潘志豪没有陌生感,好像又太熟悉的那种,又好像从来就没有认识过。
走走停停,停停走走,没有尽头,没有来路,就这么走着,默默走着“。。。。。。”
可是,可是,好像是什么东西在推着她向前走,如果省里接受了她的尚访材料,如果说她这事早一点解决,她都不可能来北京尚访的。她就不可能想到了潘志豪,这一切是天注定的,还真的是缘份未了呢。
红莠看着潘志豪睡着的样子,想着过往。不一会潘志豪翻了一身,脸朝里,红莠吓了一跳,生怕他醒来,看到她正坐在他的身旁看他。
红莠起了身,转身离开,就在这时,一只手抓住了她的手,红莠心头一热。
“志豪你是装睡的。”红莠说这话时,脸扫得通红。
“睡着了,睡着了,而且睡得很沉。”潘志豪坐起身子说。
“莠,坐会吧。”一只手还攥在志豪手心里。红莠只得坐了下来,心情稍稍平静了些。
“莠,我是睡着了,只是我一翻身时,眼睛睁一下,见到一美女坐在身旁,我只身转身向里,想你在我身边安安静静地坐着。没想到你却起身要走,所以抓住了你的手。”
“你也太坏了。”
“哈哈。”四对视都没有想离开的意思,最后还是潘志豪败下阵来,移开了。
“去洗洗吧,我们今天就在家里吃,我来烧饭。”
这句话潘志豪听格外舒服,是红莠有意这么说,还是平常说话就是这个样子的。
好像潘志豪就是她家里的人,‘我们在家吃饭’。潘志豪为这句话晕了半天。
“去洗脸呀。”红莠又摧促了一声。
“哦,好。”潘志豪思维不在这里,还在那句话上。
这种感觉太好了,他从没有过的亲切,气氛好容恰,没有一点生硬,风是细细的,话是软软,思想都是柔柔的,嘴里甜甜的。
她的情,她的爱,一句话,一个动作,一个眼神都没有多余,都到位得不得了。
潘志豪真的想一下子将红莠紧紧的抱住,可是理智告诉他不要太冲动,可他的手还握着她的手,她也没有争脱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