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吃面。
红包也发下去了。
李立夏是一个爱憎分明的人,他知道谁对他好,谁对他歹。
他眼睛盯着正在吃面的夏荷花,鼻子里哼了几声,说:“荷花,我们之间,还是有些话要说明白的,你在背后损我,我忍了很多年。”
他声音高了一点,“那年,我相了一门亲事,我们互相都很中意,但是,你在她面前说了什么,你还记得吗?”
夏荷花脸一下子就红了,但很倔强,“我,我,我说的是事实!”
李立夏并没有怒,那年,他30岁,在农村这个年龄已经是很尴尬了,再不娶,基本上这辈子就是光棍一条了。
人家女子是死了丈夫的,带着一个女儿,26岁,很中意李立夏。
其实,李立夏的形象并不差,打扮一下,还很英俊,眉宇之中还有几分智慧的流露。那女子长得也不错,一接触,两人就情投意合了。
可是,夏荷花大嘴巴,把李立夏的往事,添油加醋的说了一遍,那女子哪还敢与李立夏来往?跑得没了踪影。
等李立夏找到她时,她已经与城郊的一个菜农打了结婚证。
李立夏嘿嘿两声,“你说的是事实吗!你说我在外面搞了几个女人,还有儿子在外面!这也是事实吗?”
夏荷花不能争辩了,因为这个传说早就定性为谣言。
李立夏接着说:“荷花,还有,我几年后又相中了一个离婚的女人,人家还没正式上我家门,你半路上杀出陈咬金,拦住那女人,说我这不好,那不好,关键是你还说我肾虚。这你也编得出来!我们这是有多大的仇啊?”
夏荷花还想狡辩,但是,李立夏说的是事实,只好什么也不说。
李立夏说到这里,又转过头,看着李十三公说:“十三公,你家的那几只鸡,真不是我偷的,那个时候我发誓说,吃了你家鸡,我烂嘴。这话,到现在还有效。”
李立夏顿了顿,接着说:“我告诉你,我知道谁偷了你家鸡,但我不会告诉你,因为我没有这个义务。我今天要再一次说起这事,就是请你今后想起我李立夏的时候,你不再把我与那个偷鸡贼联想在一起了,我真的没偷你家的鸡。”
那年,李十三叔家里丢失了三只阉了的公鸡,李十三叔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就说李立夏偷了他家的鸡。
这件事,李立夏当然不能忍气吞声,坚决不承认。
但是,生产队的队长站在李十三叔那一边,李立夏不服,官司打到大队部,谁知,大队部不分青红皂白,直接认定偷鸡贼就是李立夏。
有什么办法?
李立夏输了,队长直接扣了李立夏13块钱给李十三叔,作为赔偿。
李立夏不服,明的不行,他只能是暗地里,在一个极黑的夜里,把李十三叔家厨房里的火焙肉全部拿走,再一把火,把厨房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