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他跳过了试探阶段,用第一次和第二次作案替代了这个阶段。之后每一次的犯罪,他都在进阶有所改变,也在不断做出调整。
在1998年犯罪高峰之后,他从作案过程中获得了经验和自信,所以那之后的犯罪模式从先杀人后玷污尸体,进化到了通过其他手段控制受害者,侵犯了对方后再杀人。
然而接下来的几次犯罪他开始逐渐失去对受害者的绝对控制,到最后一次犯罪时,他又回到了先杀人后侵犯尸体发泄欲望的模式。
至此,杀人做案能给他带来的冲击、刺激和弥补,已经逐渐消退。
而从2006年到2012年,高承勇和妻子租住了棉纺厂小区的房子,这个小区位于小白鞋案和2000年11月20日利用不到2岁的孩子挟持姓罗女工,侵犯后杀人的案发地点之间。
在这6年间,他应该曾经多次穿越路过那两个作案地点,不断的回味咀嚼当时的体验。还有这些年中城市里对这个杀人恶魔的讨论,旋绕在城市上方的惊惧气氛,无一不都在填补他内心的空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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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认为高承勇的杀人冲动也有基因的因素。
2008年有一篇论文分析,有的罪犯天生生理上就有反社会倾向,有可能是一种基因突变。论文指出这些罪犯的神经系统发育与常人不同,他们的神经系统会对违法行为与结果之间的联系产生自然干预,所以他们不会把自己的行为与后果(惩罚)联系起来,也不会因为自己的行为造成了伤害而怀有内疚之情。
换句话说就是,这种罪犯在生理上就无法有正常的善恶之分。也所以,这种人在做了坏事之后,丝毫不会觉得愧疚,也没有心理负担。
这种反社会人的神经系统与正常人不同的地方还在于,他们缺乏同情心和同理心,容易冲动,追求刺激,对他人比较冷漠,自身不容易产生情感波动;在遇到压力和紧张的情况时,他们的焦虑反应也明显低于常人。
根据报道,高承勇在被捕后接受审讯的时候,除了最开始情绪有些激动之外,之后一直保持着相当冷静的态度,也很配合。我认为并不全是性格,很可能就是基因决定了他不是个会特别激烈反应的人。
普通人和正常人在做坏事的时候,会潜意识条件反射的感到焦虑不安。而对反社会类型的人,他们的神经系统不容易产生这种反应,坏事干的心安理得。
也正因为如此,他们更容易做出更「理性」的选择:他们的行为准则并非源于社会常识,而是通过计算。
这种计算在剥离了情感和社会压力的影响之后,就会非常纯粹直接。
所以他每次在犯罪之前,会一大早起来买刀。
他从第一次杀人现场学到了经验,知道每次换上深色的衣裤,这样溅上了鲜血别人也看不出来;
他在犯罪之后带走从受害者身上取下的部位,却并不长期保存,每次他都很快的将凶器和这些「战利品」处理掉。
还有挑选作案的地点,受害的对象等等这些全都源于他的理性计算。
我认为他的这种计算,只是出于一种生理上的本能。
网上有一种评论说,高承勇的犯罪手段那么恶劣,却过了这么多年都没有被抓到,说明他高智商。
但我却认为,他的智商并不高,个人能力其实非常有限。他在外挣扎漂泊这么多年,那点儿智力都拿来犯罪了,其他方面压根没有混出丁点名堂。这并不能全都怪到社会环境和际遇的头上。
这么多年没有落网,也并不是因为他的犯罪水平有多高,更多的是客观原因。
而高承勇之所以后来停止犯罪,一方面是因为力有不逮,最后两个受害人反抗激烈,他意识到自己的体力已经无法占绝对优势控制住对方;另一方面是儿子们长大了,并且开始有出息,从另一个角度弥补了他的失落。
这俩个方面其实都反应了他内心的计算。
有分析说高承勇停止犯罪的其中一个原因,是他的犯罪幻想枯竭。我认为他不是幻想枯竭,而是幻想获得了替代。
因为客观上身体的原因,被抓获的危险性,更重要的是自己的后代有了替自己实现人生跳跃的希望,在小心的衡量了犯罪的代价之后,他不再需要通过犯罪来满足欲望。
所以儿子考到全镇第一之后,他停下了犯罪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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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88年第一起案件到2016年正式宣布破案过去了28年。这28年对警方来说也十分不容易。
最早的几起案子发生时,警方虽然展开了大规模的排查,但始终没有进展,其中存在主要几个原因。
首先一开始的部分案件被当做独立案件看待。
尤其是第一个案子与第二个案子之间相隔了6年。直到后来对现场所留的痕迹物证和作案手段进行交叉比较,反复鉴定之后,才确定了并案调查。
从第一起「1988。5。26」、第二起「1994。7。27」、第六起「1998。7。30」、第七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