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姨好。”蒲阳每天上班的时候,都会随手帮一个在夜市摊儿边上开酒水商店的女人出摊儿。
“蒲阳来了,你可真准时啊,从来不差一分半点儿的。”红姨笑着招呼道。红姨全名叫慕红卿,是个很漂亮的女人,而且在宁县也很少有人起这种名儿的,总感觉像个大城市里来的。
“红姨,祝你今天生意兴隆。”出好摊儿后,蒲阳一边说着,就朝大头家的夜市摊走去。
据大头说,红姨是这一片的老住户了,以前是夫妻二人一起经营这家商店的,不过听说红姨的老公是个黑社会大哥,两年前神秘失踪了,红姨还有个女儿,但是一直没有见过面,好像是个小太妹。
“蒲阳,真是太谢谢你了,每天都帮我出摊,却连瓶饮料也不愿意喝。”红姨很喜欢蒲阳,记得蒲阳到这儿的第一天,那天红姨身体不好,出摊儿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一跤,蒲阳就每天都帮着红姨出摊儿,红姨家就是卖酒水饮料的,想请蒲阳喝杯饮料,却也被蒲阳拒绝。
“阳哥,今晚有好戏看!”夜市摊的人渐渐多了起来,大头嘴里叼着根腰子,神秘兮兮的说道。
“怎么,难道又有什么黑社会火拼?”蒲阳问道。
“阳哥现在很上道嘛,旺财帮和宁安帮现在闹得越来越厉害了,听说今晚要在这边谈判呢。”大头说道。
在夜市摊上班的这些日子,有了大头的介绍,蒲阳对宁县的几个黑社会势力也有所了解了,毕竟,一到晚上,宁县真正能吃点东西的地方,也就是小吃一条街了,宁县是个小地界,所谓的黑社会,也不是那种动辄就高档酒楼出没,在夜市摊上谈事情是在正常不过的了。
宁县最大的黑社会势力是宁安帮,帮主叫陈克,主要是经营宾馆、网吧、超市这些,在宁县这地界,只要是门上挂“宁安”牌子的,都是陈克的产业。
其次就是火龙帮,老大叫关林,是纯粹的黑社会势力,没有自己的产业,靠在街上收保护费过日子,主要目标就是酒吧、ktv、游戏厅、歌舞厅这些。
最后就是旺财帮,也叫“财神狗”,是当地建筑大亨金占财手下养的一群打手,这个金占财就是金胜他老爹,人送外号“金地主”。
最近陈克也想染指建筑业,但是金占财不愿意,所以一直在交锋,基本上都是在利民街这一片儿,蒲阳已经见过好几次了。
比起陈克和金占财,火龙帮的老大关林,更是经常出现在夜市摊儿,陈克是个瘦高个儿,人挺帅的,跟《神探狄仁杰》里的元芳长的很像,也喜欢穿大风衣。金占财和他儿子差不多,都是白白胖胖的,每次来都是西装革履的,皮鞋擦的铮亮。
关林就不一样了,下身永远是一条牛仔裤,也不知道是买了相同的款式,还是真的不换,反正从来就没变过,油了吧唧的,天气冷的时候,上身就穿一件鸡心领的毛衣,酒劲儿上来了就把毛衣丢给旁边的小弟,露出里面的黑色背心。
老大的差别大,手下小弟的差别也大,陈克和金占财手下的小弟一个个都是人模人样的,穿着都称得上是很讲究,关林手下的小弟就不一样了,穿什么的都有,各种黄毛红毛杀马特,给人一种很不入流的感觉。
大头曾经给蒲阳讲过一个笑话,说:有一天,小女孩问爸爸,什么是黑社会?爸爸说,穿的西装革履,开豪车,住别墅,腰里硬邦邦,那就是黑社会,小女孩追问:那隔壁打耳钉、染黄毛的哥哥是啥?爸爸微微一笑:那是傻比。
在陈克和金占财眼中,关林就是傻比,土老帽儿,狗肉包子上不了席面,但是关林也有好的地方,为人讲义气,一诺千金,为了兄弟可以两肋插刀,甚至插自己的女人两刀。
陈克和金占财就不一样了,只知道挣钱,根本不讲人情道义,早晨说过的话,下午就翻脸不认人,没有诚信可言。
大头时常感叹,其实混黑社会也挺好的,来钱快,活的也潇洒,饮马江湖,快意恩仇,说一不二,大口吃肉,大碗喝酒,但是要混就得混好,得当陈克、金占财那样的大混子,当西装革履的混子,不能当关林那样的混子,穿背心牛仔裤,太没排场了,并且大头很怀疑陈默就是陈克的儿子,蒲阳也早就发现,二人眉宇之间的确有些相像。
今天晚上果然不太平,陈克、金占财、关林三个家伙都出现了,只不过陈克和金占财是坐在同一个桌子上谈判,而关林则是坐在一旁看热闹。
陈克和金占财都是只喝酒,很少吃什么东西,关林就不一样了,大腰子一盘接着一盘。
到这种时候,除了正常的上酒上菜,大头都拉着蒲阳躲得远远的,生怕被波及到,那真是只能怪自己倒霉了,连说理的地方都没有。
还好,雷声大雨点小,两帮子小弟一个个吹胡子瞪眼,结果陈克和金占财不知道说了些什么,笑呵呵的走了,蒲阳知道那种笑,叫做皮笑肉不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