呢?也许读者会问,当时谈赎金是李嘉诚和张子强两个人谈的,你怎么知道在第一时间就谈妥了呢?
张子强案由于案件重大,审讯中全部进行了录像。张子强被抓后,在广州看守所里亲口说了谈赎金的详细过程,而且是绘声绘色地说。我看了整个审讯的录像带,所以知道谈赎金的具体过程,包括李嘉诚当时是怎么说的。这也让我弄明白了,赎金为什么是10。38亿?3800万的零头是怎么出来的?包括后来的现金是怎么交到张子强手上的?10。38亿的现金,它们的体积有多大?装了多少包?
《北京卫视》2015年曾邀请我去做过两期这个案件的专题,每期40分钟,请我谈写这个案件的过程。他们非常有意思地在访谈中提出一个问题:十亿港币,有多重呢?在节目中,他们用砝码称出一张1000元的港币,大约是一克的重量,这样推算出十亿港币它的重量就是一吨。这还不包括第一天张子强带走的那3800万,和还有相当一部分是500元面值的港币。其实大家忘了,赎金一共是16。38亿,还有另外一桩绑架案(我会在后文面细细地讲给大家)。
我不知道李嘉诚的这笔赎金一共有多重,但我大概知道它们有多大的体积。张子强拿走其中的35%以后(法院最后认定的是3。62亿港币),余下的钱装了40个塑料编织袋,堆满了一间40平方的房子。这些钱将负责分赃的陈智浩刺激得整夜无法入睡,就呆在这堆钱的旁边,灵魂出窍般地一直坐到天明。
所以那几天,李嘉诚想的就是尽快将钱交给张子强,好而将儿子赎回来,想都没想去报案。
李嘉诚没有报案的真相,是他对绑匪有「一个承诺,三个劝告。」
由于钱都是现金,而且是不连号的旧钞,数量太大,香港银行分三天才筹集齐,第三天张子强来收最后一笔钱,临离开时,李嘉诚对张子强说了一番话,这番话就是「一个承诺,三个劝告。」其中「一个承诺」就是再次承诺不报案。张子强对李嘉诚也有一个承诺,即是:从此不会再动李家的人。这个承诺对李嘉诚很重要。
交完赎金后,张子强就亲自将李泽钜送到李家开的位于香港铜锣湾的怡东酒店。其实不报案的真相,就是这「一个承诺,三个劝告。」「一个承诺」的内容比较清楚明白,「三个劝告」是张子强第三天来李家运最后一笔钱即将离开时,李嘉诚喊住了张子强,对当时已经坐在李家提供的一辆黑色奔驰600车里的张子强,说了一番话,这番话的内容就是「三个劝告」。这个内容李嘉诚不愿对外说。后来,我于张子强在看守所里留下的那一堆录像中,找到了这个内容,说清楚这些,需要详细说明当时的气氛和背景,所以这里只好先卖个「关子」,容我在后面细述前因后果时,慢慢道来。
李嘉诚的不报案,大家广为探讨了各种原因,可大家不知道因为他的不报案所造成的后果,而这些后果的影响,还一度给警方造成了很大的困惑,更让张子强产生了想「无罪释放」的幻想。
绑架案侦破后,张子强在看守所里交待了犯案经过,他之所以交待得很痛快,除了其他案犯都已经交待了,案件经过警方已经弄清楚了,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李嘉诚在香港不报案。
他觉得香港警方无法治他的罪,所以他痛快地交待,希望大陆警方将他遣送回香港。张子强交待后,广东省警方就及时向香港警方做了通报,香港警方根据张子强的交待,查封了张子强以4000多万赃款购买的香港一处别墅(如今这幢房子恐怕值好几个亿了)。
可是后来由于李嘉诚坚持不报案,根据香港法律,受害人不报案,在香港这个案件就是不存在的,张子强的妻子罗艳芳不仅据此向香港警方要回了这幢房子,还通过律师提告,法庭最后判决香港警方向罗艳芳赔偿了据说是好几百万的港币。
李嘉诚不报案让香港警方很被动。为此,广东省公安厅还专门派当时分管刑侦工作的副厅长朱明健到香港去会见李嘉诚,结果朱在香港等了7天,李嘉诚就是没见。
这变相地让张子强产生了幻想,一直在看守所里顽抗,他之所以在看守所里什么都说,就是觉得自己会被送回香港受审。他甚至拿着一本大陆的《刑法》对审讯人员说,在大陆你们可以治我的罪,但在香港未必。因为,他知道只要将他送回香港,他就会被立即释放。
当然,李嘉诚不报案,这也让他承受了很大的社会压力。不过分地说,从维护社会法治角度来说,这是李嘉诚的一个污点。还有,他有一个很大的忌讳,就是不想让人知道,他最后对张子强说的那一段话,让张子强觉得他和李嘉诚做了一个交易。这也是李嘉诚后来千方百计地不希望这个案件的内幕公之于众的原因。当然,当时也有不喜欢李嘉诚的香港媒体在报道中扭曲了李嘉诚。
所以,我后来完成的作品,在人民文学出版社以长篇报告文学(上下卷)出版时,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受到了阻扰,而没有顺利发行,只有极少数的书流入了市场。
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