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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要翻越这座高山。
誓死不低头。
这一年多,我一直在留意房源。
我很清楚,十多万根本买不到什么房,甚至首付都不一定够。
于是,我把目光放到了郊区老破小。
至少留意路边广告,通过房产中介搜集半年信息后,我趁着寒假有空挨家挨户联系房主看房。
路上雪很深,我深一脚浅一脚走着,忽然看到了王旭。
他喝多了,和一群狐朋狗友勾肩搭背下了出租车,簇拥着进了一家会所。
没注意到我。
我快步跟上去,想叫住他,却听到他们说:
「今天可要好好放松下!」
「旭哥不是快结婚了吗?不怕嫂子发现?」
「嗐,提她干什么,她管得了老子?老子指东她不敢往西。就算发现了,打一顿不就是了,他妈的她家收了老子那么多钱,还敢不把女儿嫁过来?」
「哈哈哈说的也是……」
我顿住脚步,拢着羽绒服帽子,在雪地里站了足足十分钟。
然后颤着手掏出手机,拨通报警电话:
「喂,110吗?我举报有人卖淫嫖娼。」
「地址是XX街道XX区XXX会所。」
「……谢谢警察同志。」
半小时后,警察抵达,押着衣衫不整的一行人上了车。
王旭狼狈失措,只套了毛衣,鞋都穿反了,甚至想要逃跑,在雪里摔了一跤。
被警察摁在雪地里铐住,他还在一个劲地狡辩「我没有」。
而我在「乌泱乌泱」的警铃声里,只觉得荒谬,筋疲力竭走到旁边公交站,在长椅上坐下。
这时我才发现,我腿脚发软。
踉跄着靠在了冰冷的广告牌上。
红蓝的警灯散了,白雪堆恢复了原色。
太荒谬了……即使没有同居,我也是王旭名义上的未婚妻。
偶尔会一起出去看电影,轧马路,就像很普通的小情侣。
我自认做得还不错,吃饭AA,如果收到礼物立刻回送等同价值甚至更贵的。
和所有同事朋友都保持正常社交,杜绝一切暧昧。
可他竟然还嫖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