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十岁开始,不知道是二手香烟吸入过多,还是心中的痛苦在递增,阿尔莎只是一次就喜欢上了香烟的感觉。
不过,她没有任何钱的来源,「家」里贫困到连一台电视机都是上世纪黑白屏的程度,除了一日三餐还尚有保障之外,阿尔莎不可能得到哪怕一美分的零用钱。
坐在一条污秽小河的岸边,阿尔莎抬起头,周围密密麻麻的破旧楼房中闪耀着星星点点的灯光,就周围照亮。
有富裕就有贫困,哥谭市著名的「贫民区」永远都是另类不夜城。
毒。贩,帮派成员,妓。女——能想象到的下九流灰色、黑色人物,在这里都能找到一些踪迹……至于这里的管理和治安问题,警察们甚至连多看两眼都懒得去做。
据听说,实际上统治这一片的是一个叫「企鹅人」的黑帮老大。为这个名字阿尔莎甚至笑了两天,她只要想象一只企鹅带着来复枪和纹身,身后带着无数凶神恶煞的小弟,就能抱着肚子笑个不停。
这也算是最近唯一能让阿尔莎开怀大笑的事情了。
“该死……”少女的手抖了一下,松开了已经烧到滤嘴的香烟。
天空中月亮依旧是那么明亮,阿尔莎已经记住了这种月亮出现的规律。每当这个时间,她都会不顾养母的反对偷偷跑出来欣赏一番——尽管事后可能会挨一顿毒打,但阿尔莎觉得非常值得。
没有比这个更美丽的东西了,不是吗?
时间一点一点流逝,已经快到午夜的时候阿尔莎终于从河岸边站起了身来,拍打着自己的蓝色旧牛仔裤。
如果再不回家,可能就不仅仅是毒打的问题了。
她长得的不差,这里午夜游走的虽然差不多都是熟面孔,但这种地方谁又说的准呢,万一出现一个陌生的家伙,还有着令人恶心的特殊爱好,那么阿尔莎的麻烦可就大了。
像她这样的「小羊羔」就算不自己享用,转手一卖就是大把美金——阿尔莎甚至从自己隔壁住着的人贩子口中知道自己到底值多少钱。
“啊?”
思绪被打乱了。
阿尔莎原本已经开始挪动的那只脚停了下来,愣愣的看着仅仅只有三米远的河岸对面。
不是漂浮着垃圾的肮脏河水,也不是对面岸上掉漆的长椅。在石头台阶上,一个大概十七八岁,有着璀璨金发的少年站立在那里,静静的看着远处天空。
他是什么时候站在哪里的呢?阿尔莎不由得想到。
但找遍记忆,都没有这个少年来到此处的迹象。他就像是阿拉丁的神灯一般凭空出现,与周围的气氛格格不入。
很快阿尔莎就放弃了思考,整个人都僵硬住了。
她看到了少年的脸庞——
阿尔莎不知道该怎么形容,那副面容是她见过最俊美的容貌,阴柔和阳刚并存,比例恰到好处。以前从画报中看到的男明星她也觉得十分帅,但和金发的少年一比根本就只能用「丑陋」二字形容。
他的瞳孔是深蓝色的,其中就像蕴含着雷霆一般,神秘而深邃,将阿尔莎险些吸了进去。
少女摇了摇头,将这魔性的美从脑袋中驱逐了出去,重新恢复了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