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不懂得阉割猪,猪肉有骚气;而耕牛是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私自杀耕牛是犯法的。
贵族吃的肉就是羊肉。
程咬金听到动静扭过头,老则老矣,但眼睛透亮,威严十足。
难怪程伯献畏之如虎,老杀才宝刀未老啊!
“你就是沈烨?到了家里不要客气。”程咬金十分豪迈,直接把沈烨当成了亲孙子看待。
老程家虽然落魄了,但程咬金在京城的人脉还在,耳目清晰,对昨天、今天发生的事已经知道的七七八八。
救了皇上一命、得到武后信任,狠狠打了李义府、明崇俨一巴掌。
在军方老将眼中,不管李义府还是明崇俨,都是弄臣,根本不在乎。
沈烨从靴子里抽出一把匕首,笑道:“老国公要杀羊待客?不如让我来?”
他径直走到羊前,手里的匕首轻轻一划,割断了羊的喉咙,脚轻轻一踢,盆落在羊头下接羊血。
程伯献打了一个哆嗦,用震撼的眼神盯着沈烨,别说自己,京城里那帮纨绔谁见了程咬金不战战兢兢?
老杀才高兴了一巴掌拍在肩膀上,直接摔地上了。
老杀才不高兴了直接一脚踢飞了。
有几个人像沈烨这般潇洒?
程咬金丢掉手里的刀,拿毛巾擦了擦手,慢慢站起来,看沈烨的眼神耐人寻味。
沈烨的手很稳,每一刀都很精准,不一会整张羊皮就被剥下来,干干净净。
没有一个动作是多余的。
接着分割羊肉,刀尖滑过,骨头非常干净,没有浪费一点肉。
程咬金眯着眼,双手抱在胸前,如果那把刀落在人身上呢?沈烨的手很稳,从割破羊的喉咙开始到现在没有一丝颤抖。
有意思,这小子是在故意炫技啊!
看到沈烨把整头羊分割完,程咬金一巴掌拍在沈烨肩膀上:“刀法不错!”
沈烨纹丝不动,身子没有一丝抖动,笑道:“无它,唯手熟尔!”
“你不是医生吗?”程咬金奇道,“又不是屠夫。来人,设宴!”
片刻后,沈烨有些恍惚,程咬金舔着大肚子坐在中央,端着酒碗,眯着眼盯着中央的舞团。
妖艳、美貌的西域胡姬载歌载舞,桌子上是上等的三勒浆,还有大块大块的烤羊肉。
“喝!”程咬金端起大腕一饮而尽。
沈烨端起酒碗一饮而尽,味道着实不咋地,带酸味、浑浊,但比安家的酒强太多。
“继续喝!”程咬金又端起酒碗。
就算度数低,也架不住一碗碗喝,沈烨觉得程咬金不怀好意,想灌醉自己图谋不轨。
哼,就这破玩意,我可以一直喝!
程咬金指着几个胡姬:“你、你,还有你,坐到这个孙子旁边,伺候好我这个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