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鸿这架势是妥妥的把选秀当雇保姆了。
怪不得别的皇帝选秀看家世看背景看事业线。
他问人家会不会打麻将,会不会跳皮筋,会不会叶子牌。
裴鸿对我很好。
给我万千宠爱,给我绫罗绸缎就是不给我钱。
晚上我感叹道,「唉,再这样下去,我就要捡垃圾,卖废品,看大门了。」
裴鸿「你去看大门?大门看你还差不多。」
我翻了个白眼,裴鸿却把我抱的更紧。
「不能给你钱,有了钱会学坏的。」
别问我为什么和裴鸿一张床。
裴鸿说了,我刚刚做他女儿,肯定还不习惯一个人睡觉。
我说我习惯。
裴鸿捂住我的嘴。
「不,你不习惯。」
在我的软磨硬泡之下,裴鸿还是给了我一袋金瓜子,允许我出宫玩一天。
我没有带护卫,只想一个人沿着小巷走,看一看青瓦白墙,看一看……南风馆。
我不是那种人,我转身就走。
唉,来都来了,进去看看吧。
我又回去了。
直到被裴鸿带人逮到时,我的手还在一个小倌的腹肌上游走。
看到裴鸿我心咯噔一下,一点一点把手从腹肌上挪了下来。
「我应该不是第一个爱上两个男人的人吧。」
裴鸿脸色不大好。
「我只不过是爱上了一个男人的身体和另一个男人的声音……」
裴鸿脸逐渐黑了起来。
「我不过是犯了全天下所有男人都会犯的错误而已。」
很好,你要是拿着砚台对准裴鸿的下巴不一会就得满,他脸已经黑的能滴墨了。
就连他的贴身侍卫沈铎把我绑走的时候还不忘赞我一句:「公主真是不怕死。」
兄弟谬赞啊。
裴鸿没收了我剩下的半袋金瓜子,罚我三天不准吃肉。
我可委屈了吧,觉得冤枉的不行。
评论区的都可以作证,我只是路过而已……
裴鸿真的是狠的下来心啊。
当晚我的晚饭里果然挑不出来肉星子。
三天不给我吃肉,我岂不是会馋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