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你好,我是xx娱乐的法务,你今晚直播演唱的《过往》这首歌,是我们公司艺人江觅新专辑的主打歌。」
「经过我们的调查,你并未取得这首歌的授权,并且在这首歌上线前,就先直播首唱,给我们公司造成了非常大的经济损失。」
「希望你能公开对江觅道歉,承认自己抄袭,并根据我们的损失进行赔……」
「这首歌是我自己原创的。」我平静地打断了对方的话。
闻言,对方停顿了片刻。
「既然如此,那我们就只能走法律程序了。」
说完,对方便直接挂了电话。
几分钟后,江觅所在的经纪公司官博发了条新微博。
【公司法务已经和姜姜取得联系,但对方拒绝道歉,针对姜姜女士剽窃我司艺人江觅新歌一事,我司将会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艺人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这条微博才发了几分钟,评论区江觅的粉丝就已经骂了我上万条。
也就是在这时,我的大学室友陈希转发了这条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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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姜姜曾是大学室友,这首歌我只拿给她听过,但这是我专门为觅觅写的,姜姜你要是喜欢,我可以重新帮你写一首,你不该偷属于觅觅的歌。】
不仅如此,陈希还晒了这首歌的著作权登记截图,和她跟江觅公司签的合同。
版权登记时间是在七个月前,合同签订的时间则是在半年前。
在陈希的微博发出后,几乎所有人都在喊实锤了。
我的评论区都是网友在骂我抄袭狗。
这些事情,我上辈子已经经历了一遍。
如今重新再来一次,我已经丝毫不慌了。
我从容地发了条微博,然后就丢下手机,不再看网上那些污言秽语。
【陈希这首歌是怎么回事,你跟我都清楚,但念在过去的情分上,我愿意给你一个机会,晚上十点半前,你不说,我就帮你说了。】
6
我跟江觅是同父异母的姐妹。
但我却只比她大了一个月。
江觅的母亲是我爸的初恋。
但为了少奋斗几年,我爸选择跟她分手,娶了我妈。
十岁那年,我妈因病去世,我爸便迫不及待地将江觅母女给接了回来。
上辈子一直到临死前,我才知道,原来江觅是我爸的亲生女儿。
从始至终,我爸跟他那个初恋都没有断过。
而陈希,是江觅的发小。
她接近我,是为了帮江觅盯梢。
甚至就连我们被安排进同一个宿舍,都是江觅的手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