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打开了盒子,露出了一款银白色手表,白色的表带,玻璃表盘,指针在安静地移动。
这一款手表,真的很漂亮。
旁边的胡青梅更是忍不住尖叫道,“这是上海牌手表,最新款!!”
“要卖两百多块啊,而且还不一定买得到。”
她最爱这些昂贵的东西,以至于她能够对这些东西都如数家珍。
胡青梅这话一说,周围人瞬间跟着闹哄哄了起来。
“啥?就这么一个小小的玩意儿,卖两百多块?这不是开玩笑吗?”
“对啊,这是抢钱啊,两百多块都够咱们这乡下人,两三年的嚼用了。”
“谁闲得没事,花几百块买个这玩意儿?”
周围的社员们你一句我一句的。
胡青梅便忍不住解释道,“那是你们不懂,在北京上海那种大地方,这种手表很被人追捧的,因为是上海牌的,而且还是石英表的一种,听说一块能带一辈子呢。”
“那也要不到两百多。”
社员们否认。
“算了,我不和你们说了,反正你们也听不懂。”胡青梅上前一步,朝着沈美云问道,“美云,你能把这块手表给我看看吗?”
竟然连沈知青都不喊了,直接喊了亲切的美云了。
这是要拉近双方的关系了。
这——
她刚一开口,就被准备离开的乔丽华给拽了下,“胡青梅,这样不好,那手表是人美云的,人家都还没拿到手,你来借这算什么?”
语气竟然有些生气了。
这让胡青梅下意识地缩了缩脖子,她的承认自己是有些害怕乔丽华的。
毕竟,乔丽华当时接替候东来的工作,把知青点也确实打理得挺好。
她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
沈美云笑了笑,朝着乔丽华投了一个感激的眼神,在这种情况下,她确实是不太好拒绝胡青梅。
不是她没勇气,也不是她张不开口。
而是在这种好日子里面,她和季长峥一样喜欢吉利的事情,不喜欢这般拒绝人触霉头。
乔丽华的开口,帮沈美云省下了不少的麻烦,以至于,她甚至去阻拦了季长峥开口。
季长峥扫了一眼胡青梅,心里想的却是,哪里来的愣头青,眼见着他送给媳妇的定亲的物件。
他媳妇都还没戴呢,对方就要借,这真的是让人一言难尽。
季长峥倒是不笨,他直接将手表给戴到了沈美云的手腕上。
沈美云的有这一双皓腕,如同上好的羊脂白玉,细腻又洁白,而且她的手腕,也很好看,不是那种特别瘦的。
而是带着一点圆润的肉肉,光看着就是一种视觉享受。
季长峥也是,他给沈美云戴手表的时候,不小心触摸到了对方滑嫩的肌肤,当即手一顿,心脏开始怦砰砰跳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