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侵害现实存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防卫人具有防卫意识、针对侵害人防卫、防卫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我会做到的……
我蜷起腿,攀出手指,反手从靴子里拔出了水果刀。
刀刃折射出一线亮光,我狠狠刺下去。
他下意识向右偏开——
刀锋已经未卜先知地抵在了右边。
千分之一秒的慢镜头回看,那简直就像是他自己撞上了水果刀。
血流如注。
我拔掉堵住嘴巴的抹布,拼命尖叫起来。
监控不会看到,我心底雀跃而疯狂的杀意。
我甚至丢了刀,惶急地试图查看他的伤情。
尽管我知道,这一刀,扎在了跟从前外婆的脖颈上一模一样的位置。
那时的外婆抢救不回来,现在的他也必死无疑。
警笛声呼啸而至——
我闭上眼,脱力地倒在一边,泪水缓缓流淌。
15
「十七岁女高中生反杀强奸犯」的新闻一经报道,宛如平地惊雷,激起了全社会的热议。
公交车里、早餐店里、商场里、手机里、电视里,走到哪里,都能听见关于这起案件的讨论。
新闻栏目连夜策划专题,记者走上街头,随机采访路人。
「您对这起案件怎么看?」
抱着孩子的母亲极度生气:「强奸犯就是畜生,就该死!」
下象棋的爷爷熟练地使用刚学会的热词:「那畜生是蓄意谋杀,那姑娘是正当防卫!她在保护自己!」
推着木车卖糯米糍粑的阿姨举着喇叭嚷嚷:「我认识那丫头,她是个好姑娘,她不能坐牢!」
摄影机镜头晃了晃,停留在一个红色寸头的少年面前。
话筒递了过去。
他的嘴唇很干涩,沉默良久,终于说:「她已经是受害者了,不能再被迫害一次。我们国家的法律,是要保护正义的,不是吗?」
……
对于这起案件,滨江省检察院高度重视,指定专人阅卷,全面审查案件事实及证据。
事涉未成年人,又恰好关乎近年来热度最高的「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界限问题,法院两次决定对该案延期审理。
许宵爸爸接手了我的案子,无偿为我做辩护。
三个月后,法院作出判决。
认定姜言持水果刀反抗的行为系为保护本人人身安全而采取的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自行防卫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