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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之后,我忽然心血来潮,想要整理一下手机里过往的照片。
我也终于能坦然接受,自己过去美好的样子。
可翻着翻着,忽然发现了一个视频。
点开,发现是很久以前,将陈旭母子赶出我家时候录的。
那镜头角度很低,显然是偷拍。
所以,我在吵架时,李慕云竟然在我身后,一直偷偷拿着我的手机拍摄?
这男人……
我看了许久,竟觉得津津有味。
可吵架平息之后,那手机被平放在餐桌上,录着天花板,仍没有停。
画面之外,是我和李慕云当时的交谈。
可这一段,因为醉酒,我似乎从未完完整整地记起来过。
画外音里,我哽咽着,「这些年,我算什么?」
「是他不值得,」李慕云说,「你没做错什么,是他不值得。」
「那谁值得?」
「不如,我试一试?」
31(画外音)
「你喝高啦李高冷?」
「我喜欢你很久了钟小夕。」
「屁,我们刚认识没多久。」
「2015年,你来深圳,住珠光村423栋的8楼803,一千块钱一个月,25平米的单间,只有厕所,没厨房。」
「你,你怎么知道?」
「那时候,你大概很穷,工作也不忙,每天晚上9点钟,会开始在屋子里唱歌,一般会唱到十点半。」
「我……唱那么久么?」
「你有70%的时间在模仿孙燕姿,还有20%的时间模仿蔡健雅或者莫文蔚,最喜欢唱的歌叫《遇见》,其次是《别找我麻烦》。」
「所以……我唱功怎么样?」
「嗯……一般吧,但孙燕姿真的挺像。」
「嘿嘿,那必然呀。等会,那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
「我住隔壁,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