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房间里冲出来的时候,连鞋都没穿,只赤着莹白的脚。
愣了半晌,我才想起来。
这张脸我是见过的。
某次,冯斯时喝醉了酒,非要拉着我在书房胡来。
趴在桌上的那一瞬间,我却看到书本下面压着的照片。
女孩扬起笑脸,黑发白裙,素面朝天。
所有旖旎都在那一刻消失不见,仿佛有人从头到脚淋下一盆冷水。
我忽然觉得,硌在书桌上的胳膊,冷得打战。
那张照片上还写着一句话。
「我喜我生,独丁斯时——陈初见。」
她多么欣喜,活在有他的时代。
真是好浪漫的一句话。
背后也一定有着一个特别婉转纠缠的故事吧。
只是,我写不出这样的句子,也知道自己对冯斯时的爱意上不得台面。
在那个时刻,我能做的只是背过脸去,假装没有看到那张照片。
后来,我的保镖告诉我,那是陈初见。
陈初见是冯斯时的白月光。
她在一场意外中失踪,生死未卜。
从那以后,就再也没人再敢在他面前提起她的名字。
而现在,陈初见就活生生地站在这里,站在我和冯斯时的「家」,也在我面前。
她是活人,她没死。
我有些震惊。
就在这时,冯斯时蹲下身,拿着丝绢,慢条斯理地擦拭我的鞋面。
哪怕他此刻半跪在地上,我也绝不是主导者。
我久久站定在原地。
冯斯时站起身,凑近我的耳边:「这么震惊?不太像你。」
我手脚冰凉,死死地握住那束带回来的花。
冯斯时黑白分明的眼睛,沉沉看向我,继续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