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声清脆的撕裂响声后,我傻了。
入目是大片玉一样素白的色泽,上面是交错的红色伤痕,染血依旧不掩肌肉线条的漂亮。
更重要的是,从腰腹一路往下……他……
「看够了吗?」
我红着脸,猛地偏过头去,手忙脚乱解下披风,盖在他身上,又硬着头皮解释:
「我只想看看你身上的伤,没想到这衣服这么脆弱——」
他拢紧披风,幽幽道:「穷人家穿的衣裳,小姐见笑了。」
「你别担心,我会对你负责的。」
说到做到,我将他带回去治伤,接着入宫回禀了一声,他就这么成了我公主府中第一位面首。
出宫时,我恰好在路上遇见陆云州。
他一袭靛蓝朝服,玉冠高束,衬得长身玉立,的确是俊美非常。
只是他厌恶我至极,一见到我,立刻摆出冷脸:「身为公主,不可言行无状。」
我垂了垂眼,拢着袖口轻笑:
「怎么,本宫收用个面首便是言行无状,那陆大人以势压人,擅自悔婚,又算是什么?」
陆云州表情僵住,半晌才道:「……强人所难,非君子所为。」
其实在被封为公主前,陆云州与我,是有婚约的。
三年前,他赶考途中遇上山匪,奄奄一息地倒在林中。
是我把他捡回家,悉心照料,又卖了两头猪、十只鸡,凑够了他需要的盘缠,陪他一同上路。
作为答谢,他与我定下婚约,许诺若金榜题名,便迎娶我过门。
那一年,陆云州高中探花,入朝为官后,又与宋太傅的嫡女宋明芝互生情愫,于是回来找我退婚。
任凭他和宋明芝软硬兼施,我就是死攥着合婚庚帖不肯退回。
那一日,在我家门口,陆云州与宋明芝并肩而立:
「乔一盏,天下怎么会有你这般死缠烂打、厚颜无耻的女子?」
宋明芝无奈地摇头叹气,似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