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好过。
而宁媚怀孕了,行动逐渐不便,家里的很多事情就落到了宋曜的身上。
我好几次去学校门口接妍妍,都能看到他穿着比自己身高要紧不少的衣服急匆匆地跑到学校。
不但人瘦得跟个麻秆似的,就连裸露在外的皮肤,也时常会有一些瘀青,看起来比旧社会的长工好不到哪里去。
有一次,我还听到妍妍说,学校里让交课本费,宋曜交不出来,被老师叫到台上去,当着全校的人的面催。
最后还是她看不下去了,私底下去偷偷找过他,让他别跟着宋明了,过来跟我。
宋曜狠狠地拒绝了。
说他在宋明那里,再怎么样也比跟着我们好。
妍妍爱过苦日子就自己去过,别带上他。
以后也别再去找他了。
气得妍妍连本来打算帮宋曜出课本费的钱都不愿意给了。
「跟着妈妈可幸福了好吧,哪里受苦了?真是不懂他,明明跟着宋明每天干活还被打,竟然都不愿意离开。」
听着妍妍气呼呼的话语,我不禁失笑,将她一把搂住。
「这是你弟的选择,咱们别管了,挂好自己的小日子就行了。」
对于宋曜的想法,其实我能理解。
如果说一开始他还坚信宋明是爱他这个儿子的,在经历了宋明的不闻不问和宁媚的虐待后也应该能醒悟了。
之所以还是宁愿跟着宋明也不屑我,无非是因为在他看来我没用,也帮不到他,不像未来事业有成还膝下无子的宋明能带给他更多的助力罢了。
不过,这和我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只需要让妍妍过上更好的生活就足够了。
抱着这样的想法,我愈加努力地赚钱,渐渐积攒了一笔小钱。
年底,我从摆摊升级成了租店,改为了卖盒饭。
利润比之前要更高不说,以后也不用害怕风吹雨打了。
一年过去,我手里存款渐多,开始想买房了。
正好,房东的儿子想要出国留学费用不够,她就想把房子给卖了。
两人知根知底的,她没有和我要太高的价。
拿到房本的那天,我揽着妍妍喜极而泣。
上辈子到现在漂泊了二十几年,我终于带着妍妍有了自己的房子,以后再也不用担心娘俩会颠沛流离了。
日子一晃而过。
又是几年时间过去,妍妍从小学毕业,考上了当地最好的初中。
我的盒饭事业越做越好,慢慢地开了分店,手里的余钱也越来越多。
考虑到上辈子到死都只是个普通的老百姓,也没有什么发家致富的大眼光,唯一知道的就是未来的土地会变得越来越值钱,我便将那些存款拿去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