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
如果我不用履行那该死的恋爱剧情,其实我一天的工作还是很忙的。
我老爹不是我亲爹,而是我的养父。
他这人还挺痴情。
年轻时候喜欢沈棠华的母亲,为此一生未娶,只从孤儿院领养了个我。
现在他对我属于半撒手的状态。
公司一大半的事务几乎全由我经手,但董事会对我还是不够信任。
我想完全接管凯平集团,还得干一番大事业。
我的初步目标是,先压沈家一头,然后找到机会,借机将其吞并。
温婷那边行动也快,没过几天就将温家的设计稿传到了我的邮箱。
我把这件事交给秘书,并且嘱咐她秘密制定,绝对不能透露给外界一点消息。
这场秀,我决定邀请温婷来压轴。
温婷对此毫无异议,虽然她也不明白我想做什么,但没办法,我实在是给得太多了。
处理完这件事之后,就得去处理那个当着我面和小美女眉来眼去的小兔崽子了。
沈棠华从来没有主动找过我,这是真的。
因为我几乎每天都会去烦他,他压根没有空闲主动找我,就被我填满了。
重来一次,我不但要烦他,还要烦死他。
所以当我驱车来到沈家的大别墅之时,沈棠华面色一瞬间的拉垮。
但碍于我背后的凯平集团,只能打起精神和我打口水战。
倒是难为这霸总了。
他说,「你来得挺巧,正赶上饭点了。」
说得像是我专门来吃他家的饭一样,虽然我确实是有这个想法。
我装作听不懂,扭着我的水蛇腰,踩着十一厘米的高跟鞋,摇曳到他跟前。
沈棠华本能地有点犯怵,但他还是正襟危坐,把气质拿捏得死死的。
我冷笑一声,装作不经意,一下歪到沙发里。
沈棠华早就有此预判,生怕我的大红唇擦到他昂贵的衬衫上,当即一躲。
没想到我醉翁之意不在酒。
特地选的铆钉高跟鞋,直接踩上他那穿着居家拖鞋的脚上。
沈棠华疼得脸色都惨白了。
他咬着牙挤出来一句,「站不稳还穿那么高的高跟鞋做什么?」
我秉持着以往的风范,娇滴滴地说,「当然是想摔进giegie的怀里呀。」
「……」
沈少爷被我整得一点胃口都没有。
显然他也想不通,为什么我顶着一张御得不能再御的霸总脸,偏爱夹着声音喊giegi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