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铃铃,清晨六点半,闹钟准时响起。
叶姿迷迷糊糊地按下了闹钟,刚要习惯地起床,却忽然想起了什么。
昨天跟那小子狠狠吵了一架,她凭什么还要起床干活?
跑也跑不了,连电话都没得打,她消极怠工,这总行吧?
舒舒服服地翻了个身,叶姿打算利用这个难得的机会,狠狠地睡上一个懒觉。
长久养成的习惯,要改可不容易,在柔软的床上烙了半天饼,她终于无奈地接受了这个事实——她睡不着了。
咚咚。
熟悉的声音,熟悉的节奏,敲门声又响起来了。
叶姿真烦,一万个不想理会。
可是她装死没用,外面那位显然没什么耐心,第二遍没敲开,直接威胁。
“再不开门,我就踹了。”
带着浓浓的起床气,叶姿呼地打开了房门。
“元野,你是不是太过分了!”
还要踹门?丫是属驴的?
元野一身白色纯棉短袖短裤,脖子上搭着一条白毛巾,鬓角微微湿润,显然是刚刚晨练结束。
抬手看了看腕表,元野的表情再自然不过:“快八点了,早饭还没有做,你说谁更过分?”
叶姿简直要被气得吐血,他竟然还要求自己做早饭?还有比他更厚颜无耻的人吗?
“不、做!”
硬邦邦地扔下两个字,叶姿转身就要回屋。
她就消极怠工了,她就非暴力不合作了,他能把她怎么着?叫外面的火头兵拎着枪逼她做?
可惜她忘了,这男人不光动嘴,有时候还动手。
自己的小身板还没转完,噌地一下,就被元野一把抓过,捞在了怀里——
“不做饭,爷吃你!”
男人身上还带着锻炼后残存的热度,雄性气息格外的浓烈炽热,混合着他身上独有的味道,再加上那暧昧至极的话语,顿时让人脸红心跳。
妈蛋,这小子还敢动手动脚了?当她四年警校白念的?
想也不想,叶姿张开小嘴,狠狠地就朝他肩膀上咬了下去!
好吧,临危之际,念了四年警校的叶姿跟所有的女人一样,本能地动用上了最原始的武器。
本以为他会吃痛,会闷哼,至少也会一把推开她吧?可是元野却一动不动,任由她尽情地咬个痛快,直到舌尖尝到咸腥滚热的味道,她还不忘加了把劲,才松开了口。
等叶姿挣开元野的手臂,正好看见鲜血渗透出来,在他那件白色T恤上浸染上一圈触目惊心的血渍。
没想到自己竟然咬得这么重,叶姿心头不禁浮起一抹歉疚,不过转瞬就化为乌有。
谁让他非礼她来着?活该!
低头看了眼伤处,元野似笑非笑地瞅着她:“咬完了?不生气了?”
“咬死你,我就不生气!”叶姿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