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子,姐姐要累死了。你敢不敢下来自己跑一会儿?”玉花湮的语气里充满了俏皮的调调,仿佛不似之前那个雷厉风行的青箫小姐,这情景让一旁暗暗观察许久的小祥也是一阵疑惑。
此时,这个姑娘正竭力地把德叔的小孙子从自己的身上扒下来,孩子好不容易双脚落了地,她一只手撑在小家伙的脑门儿上,一本正经地“教训”着。
小家伙不依不饶地还要黏在她身上,玉花湮心里却不敢了。
因为她身上有能让男子病入膏肓的东西,虽然她也不知道那东西是什么,遇到什么样的机缘巧合就会发作,但是女子在她身边总归没有出过事,所以她料定是男子才会中招。
不管小的会不会中招,她这是防患于未然,能防得防,别等到小家伙不中用了,才发现就晚了。她可没有孑染和残天羡那神乎其神的医术,能够妙手回春。
想起女子在自己身边没事一说,玉花湮的脑海里不经意地晃过了梅儿的身影。是呢,梅儿和她一起被弄来的,她都孤身在“熙宁”里呆了好几天,她的梅儿被玉家人弄到哪去了?
此时的玉花湮真想给自己一闷棍,看看自己是不是让一个小奶娃把脑子哭坏了。
片刻之后,玉桉木的书房里头走来了一个小厮,他向玉花湮欠身施礼,“小姐请进,老爷有请。”
玉花湮不意外玉桉木会通过德叔的关系叫她进门,她只是没想到德叔没出来,玉桉木就叫她进去了。
“咦~~你还跟?”玉花湮俯身单手指着还要跟着她的小栗子,小栗子倔强地半仰着脸似要与她死磕到底的样子,玉花湮眼珠一转。复道:“你祖父在里面,当心他打你屁~股!”
果然被玉花湮猜中了,小栗子对他的祖父是畏大过敬。
玉花湮杀手锏一出,小栗子立即撅起嘴,小大人儿似地轻哼一声转身向小祥的方向走去。末了,伸手耍赖似地伸手要小祥抱。
玉花湮款步来至书房门口时候,德叔正要从里面推门出来。
“阿德。你且等等。”玉桉木的声音从房间里传出来。玉花湮满不在乎这主仆二人做戏给自己看,有目的才好。
为何玉花湮那么笃定这主仆二人在做戏,这事不是很明显么?
如果德叔只是这么点工夫就要出门来。那方才来唤自己进门的小厮岂不是个多事的。
这事儿只需德叔出门喊她一声也便是了。至于此时玉桉木又唤住德叔,摆明了是有下文的,她玉花湮又不真是个十三岁的乡间傻妞,这么明显的有问题。她能看不出来么?
“德叔先坐吧,婉心只是想对玉家主要个人。就告辞了。”玉花湮三年前最讨厌是别人在她面前演戏,此时也一样不变。既是人家愿意演戏,她奉陪就是了。
听见玉花湮说“告辞”不像是作假的,玉桉木与德叔就是神情一滞。
“婉心姑娘这是要去哪?”德叔与三年后的玉花湮是第一次交锋。他并不了解此间的玉花湮到底比之以往有哪些不同,是以,惊闻玉花湮是来请辞的。不禁就先玉桉木发问。
“呵呵,”玉花湮面上就只当德叔这意外的语气是他的可亲。轻笑了一下,似在向玉桉木主仆二人一起道,“婉心在玉府多日,还不曾见到我家梅儿。婉心原就想来桐琴,全因是师门所在,我得带上梅儿和晓晓去找我师父。”
玉花湮庆幸自己在进门之前想起了还有梅儿这么一回事,不然她真是害怕梅儿那小丫头做鬼也不放过自己。
“梅儿姑娘一直就住在我正妻程氏的院子里,若是婉心想要带她走也无妨。至于小女尚在襁褓,恐怕婉心姑娘年岁尚青,抱着那么小的一个孩子出门,这一路上多有不合适吧?”
玉桉木只顾着惊异于玉花湮的出其不意,一时之间竟是忘记顾忌什么关键性的事情。
而此时原就是打探玉桉木来的玉花湮,一方面没想到玉桉木真的松口放她走,另一方面心中暗自嘲讽:果然是你,屋子里、甚至院子里,除了我、玉沐蕊和沐晓就没有旁人,若不是你,怎么会知道我说的晓晓是你的女儿?玉桉木,枉你也是堂堂一家之主,竟是专干这等见不得人的事。
“不打紧,林夫人临终把晓晓托付给婉心。婉心就不能对不起一个故去之人的嘱托,我答应的事从不反悔。此时师父和师兄们怕是已经寻我不得着急了,索性雁荡谷也不算远,我带上梅儿一起,照顾得了玉小姐。”一不提银钱,二不说雇车,玉花湮青天白日说起大话来就是这么硬气。
玉桉木本是不相信一个姑娘家能闹出什么大天来,却没见过这么折腾不怕事大的主儿。原就是为了挫一挫玉花湮的锐气,才爽快地说要放玉花湮离开玉府,此时看来,已然不妙。
所以,与德叔主仆连心的玉桉木,自以为玉花湮不会注意到地对他使了个眼色。
德叔这才矮身在玉花湮身侧,打哈哈地对着眼前这个有骨气超过青箫小姐的姑娘说着:
“婉心姑娘,你瞧着天色也不早了,虽说这雁荡谷囊括在桐琴之中,坐马车到达也还要耗上两日的光景。不如今日,您先跟着德叔去街上选些可心的衣裙,再挑辆顺心的马车,明日启程也不迟啊!”
玉花湮的目光顺着德叔的话想窗外望望:呵!生生将黑的说成白的!天色还不到正午,就被你们说的像是快黑天了似的。反正你们不是真的想放我走,我也不是真心想去雁荡谷。好端端地,我才不要去招惹残天羡那份是非呢!
想起残天羡讨厌自己进入雁荡谷的难看脸色,玉花湮就想缩缩脖子,但是她忍住了。
年轻姑娘容易哄骗似地冲主仆二人点点头,“德叔和玉家主顾及的也有理,那叫上梅儿,就多劳烦你们半日!等我回了谷中,定让师兄将所花费的银钱悉数奉还。”(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