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杂的安全感和温暖。
第二天去了他救下我的那条路上碰运气,揣着草莓牛奶想跟他道谢。
可惜我再也没有遇到他,为此我失落了好几天。
直到开学时,我身后的空座坐下一个人,若隐若现的柠檬香那么似曾相识。
我猛地回头,对上楚言那双睡意蒙眬的眼睛。
可能是我没见过世面,觉得这就是我命中注定的男主角。
「有事?」
沙哑又性感的嗓音加上三分薄凉、三分讥笑和四分漫不经心的挑眉。
我宣布,我彻底沦陷了。
连他是不是我的救命恩人都没有问。
我成了楚言的小跟班,用别人的话来说,我是他的舔狗。
舔狗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
起先不信,这不,用了十年的时间,我终于用自身经历证明这句话是至理名言。
楚言跟沈南初是好哥们。
但沈南初他爸把楚言家搞破产了,两人BE得轰轰烈烈。
楚言为了维持生计,签了经纪公司靠拍戏赚钱。
我一边照顾他的家人一边帮他在粉丝群维护人设,维护粉圈。
慢慢地,楚言有了名气和粉丝。
在他拿到第一部男主剧时,楚言他爸却用他赚来的钱把我家搞破产了。
自那天起,我明白了一件事。
我跟楚言彻底不可能了。
因为我爸查出了癌症。
而且,我不能原谅他爸背叛的事实。
「江照月,你今天走出这扇门,就算是天打雷劈我也不会再跟你复合的。」
「随便你。」
我想,我死的时候全身上下全化成灰了,可能只有嘴是硬的。
我承认,我是舔狗,我还喜欢楚言。
多亏了楚言,十八岁的我也喜欢上了演戏。
我毕业于全国最好的电影学院,演技、唱歌样样拿得出手。
理所当然地,我顺利签约了楚言的经纪公司。
都说红气养人,楚言跟我分手后彻底飞升,成了一线顶流。
而我,还在为我爸的手术费奔波。
我换上最漂亮的礼服,去了导演、制片人汇集的酒会。
「美女,跟我干了这杯酒,我下部戏的女主可以考虑是你。」
肥头猪耳的中年男人一点儿也不安分,我忍着扇他巴掌的冲动,准备一饮而尽。
「王导,我找你好久了。合着躲在这儿跟我妹妹喝酒,这可不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