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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生命的最后一段路,都让我瞧不起。
终于,他到了一楼。
他艰难地,抽泣着爬起身,一瘸一拐地,想着楼门跑去。
楼门处,有光亮,很好看。
可那光亮,被他肥硕、扭曲的背影遮挡了。
那可是我渴望了整整三天的光亮。
他凭什么挡住?
他凭什么拥有!?
凭什么!?
我不再容忍,两步跟上去。
将钻头,刺进了他的另一条小腿。
38
群主报了警。
10分钟后,警察将我、群主,和小唐,都送到了医院。
我和群主的伤不重,当天就开始了笔录。
而小唐要进行手术。
警察和我说,那样的伤,以后八成要坐轮椅。
我说那就好。
那警察愣了一下,盯着我。说你说话小心点。
我问应该怎么小心说话呢?
「是不是应该说,他好可惜,那么年轻,就残废了。」
「弄断他腿的人,不得好死。」
那警察不再理我,而他到最后,也没危难我和群主。
所有的证据,都指向我们是正当防卫。不存在行为过当。
最后一轮笔录,是在第二天,那个警察跟我核实了最后的证据,问我,要不要听听小唐的故事。
我犹豫了一下,说不重要了。
他点头,说,你记住,小姑娘,你做的一切都没有错。
「你遭受的一切,包括你过去的家庭,现在的案件,都是不该遭受的,都是那个人的罪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