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
从此,罗晓月觉得我烂泥扶不上墙,不愿意再插手我跟冯国超之间的事。
但是作为朋友,她还是劝我:「你别太恋爱脑了,也得给自己留个心眼,至少存点钱傍身!这年头,除了钱什么都靠不住。
」我知道,晓月是真心为我好。
所以,当后来冯国超提出:把我俩的钱存一起,将来用它买房……我便一口拒绝了。
这也让冯国超不太高兴。
他觉得,我没有把他当自己人。
但去年买房发生的事,证明他也没把我当自己人。
冯国超家里拆迁,分了70万。
他自己也存了30万,终于凑够了买房的首付。
当时,我手里也有差不多30万。
我想拿出来,一块凑首付。
这样,我们就可以在地段稍微好点的地方买房,或者买稍微大点的房子。
当然,相应的,房本也得写我们俩人的名字。
没想到冯国超一口拒绝了。
他的理由倒是冠冕堂皇:「我的钱都用来买房了,你的钱正好拿来装修。
」「我的钱用来装修,房本加不加我的名字?
」我问他。
他就沉默了,说首付款是家里出的大头,他得跟家里商量。
商量结果是——他姐跟我说:「为了给国超凑这个首付,我爸妈把棺材本都掏出来了,你觉得加你名字合适吗?
」「所以我也出一部分首付呀。
」我说。
他姐就笑了。
「我家出100万,你出30万,房本就要写上你的名?
任谁讲也没这个道理啊。
除非,咱们去做个公证,公证一下房屋产权的比例……」在他姐跟我交涉期间,冯国超一直低头沉默。
我问他:「是不是你也这么想?
」他说:「丽丽,这个钱不是我自己的。
」我望着冯国超,感觉自己是刚刚才认识他。
我跟他吃苦十年,到头来,他这么防着我。
我心灰意冷,跟他说:「咱们算计成这个样,要不分了算了。
」就这样,他家最终才同意在房本上加我的名字。
我不知道冯国超的妥协里,有几分是为了爱情,有几分是害怕真跟我分了手,很难再找到更合适的老婆。
我觉得,没意思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