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章来得正好
“废物!都是废物!”
“两个人,全都中了软筋散,却还能逃出去?”
“……我没吩咐?我不吩咐,你们就不做事了?”
一个女人尖厉的声音,在安静的清晨格外刺耳。
黄家秀是真的气恼。
原本以为找到了一个绝世美郎君,人都放到床榻上,就差最后的凌门一脚。
结果,被军师和大哥叫了去,好事被打断。
大哥也就罢了,黄家秀从来都不害怕。
若是他敢多说废话,黄家秀会直接抄起大砍刀跟大哥拼命。
偏偏大哥狡诈,知道自己不行,居然把军师叫了来。
按理说,似黄家秀这样的不要命的母大虫,根本不怕任何人。
但,黄家秀却有个要命的缺点:惧怕,或者是喜欢读书人。
尤其是那种白白净净、斯斯文文,开口之乎者也,闭口子曰诗云的年轻郎君,黄家秀见了面,慢说耍横了,就连说话都会变得格外扭捏。
她会一眼看中姜砚池,也是因为姜砚池是典型的“小白脸”。
那小脸儿,比她一个女人还要白、还要细嫩。
还有那种清冷、孤傲的气质,简直就是她幻想中才子名士的模样。
龙门寨的军师,今年二十多岁,容貌也只是普通。
但他聪明啊,还有一股从骨子里透出来的书卷气。
黄家秀没有上山之前,就是普通的农家女孩儿。
她不识字,也听不懂那些诗啊赋啊的,可她就是喜欢听。
这大概就是听不懂的最高级吧。
黄家秀从小就尊敬读书人。
被官府的狗差役逼得抗税、上山,直接从良民变成了山匪,黄家秀愈发自卑。
她对于那些家世清白、满腹经纶的读书人,也从单纯的尊敬,变成了敬畏。
那些可都是文曲星啊,将来会考科举、做大官的人。
虽然黄家秀以及龙门寨的人,张嘴闭嘴的狗官,还打出了“劫富济贫”的旗号。
但他们骨子里,对于朝廷、对于大官,还是有着潜意识的敬畏,以及隐隐的羡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