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开的双眼变成了极致的红色,甚至在朝着黑色转化。
但不知为何,郑开的嘴角却是在笑。
越是危险的环境,越是感受到来自生命的致命威胁,血痂面具带来的负面效果就越明显。
简单来说,
你可以弄死我,但我就是不服,甚至还要嘲笑你。
“我一定见过这个孩子!”
郑开的大脑无边的清醒。
虽然绝望、痛苦快要将他完全淹没,但仅存的理智却又让郑开浑浊的双眼中,保持着一丝清明。
极致的痛苦和绝望下,郑开握着手术刀的手居然动了一下。
一瞬间,
郑开的脑子里闪过一个很荒唐的想法。
和身后这个人拼了!
这个想法很危险。
郑开几乎在下一秒就将这个想法压了下来。
打得过,可以打,但打不过还拼命,这就是愚蠢。
显然,背后这个孩子要比李明更强。
如果说李明只是刚开始衍生血管的诡物的话,那这个小孩身体里的血管肯定非常完善,无限趋近于真人身体里的血管分布。
他快成真人了。
就差一颗适合他的心脏。
他就可以在这个满是诡物的世界里,成为一个真正的人。
虽然郑开不知道真正的人意味着什么,但肯定不是什么好消息。
和这样的诡物交手,就算郑开的实力可以媲美血管级诡物,都不可能打不过。
况且,这二楼拐角还是人家的地盘。
郑开只能智取,不可能想着硬拼。
“怪不得肉瘤说上二楼很危险,光是这个拐角,就不是一般人和诡物能解决的。”
郑开将自己的记忆又过了一遍,发现还是没有回忆起来。
不可能!
他绝对见过这个小孩。
郑开对自己的记忆力很自信,毕竟全身上下,只有良好的记忆力让郑开比较骄傲了。
“我在哪里见过!”
“一定要想起来!!”
郑开能不能活下来,唯一的希望只能依靠自己的记忆力。
但偏偏,自己一向比较得意的记忆力,在这个时候出了差错,这让郑开心里慌乱的情绪不断的滋生,有些不知所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