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庆在院里四处转悠了起来。
院里倒是有很多值钱的物品。
不过他没拿。
一个是拿不了多少东西。
另外一个则是不好出手。
身处这个时代。
杀人同样是触犯法律的。
只不过只要没证据。
或者没人报官,没人管而已。
但是如果自已拿着东西去换钱。
那就摆明了告诉别人。
人是你杀的。
那和找死没区别。
因此他找到是现银或者银票。
翻找了半天。
倒是让他翻找出一些银子出来。
不多。
也就四五十两而已。
他把这些银子全都塞到了布包里。
弄好之后。
又在尸体上翻找起来。
只可惜……
除了柴爷和孙爷两人,其他人都穷。
柴爷身上有枚玉扳指。
陈庆看到了。
没拿!
还是那句话,不好出手。
也没搜出银票什么的。
这家伙一看就知道,霸王餐吃惯了。
身上不带钱。
倒是在孙爷身上搜出十几两的碎银。
除了银子。
陈庆唯一看上的东西就是孙爷那柄软剑了。
平常当做腰带。
危急关头可以拔出来对敌。
倒是一件好兵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