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村庄,整条村子民风都很和谐,人民看似很淳朴。
李白很享受这种乡村的气息,因为他自幼就是在农村长大的,现在回归到原始生态的农村,顿时感受到了熟悉的记忆涌上心头来。
小的时候,父母离开了家庭,这一走就是十年,当他得知的他们下落,父母已经离婚了。
可……谁也不愿意养他。
那时候,他已经十二岁了。
他的长大,都是因为爷爷奶奶一把屎尿的拉扯他长大。
农村,承包了他的所有童年。
所以他对农村有着很深的眷恋。
如果有的选择,不用去喧嚣的城市,他宁愿一辈子都呆在农村,感受着农村这迷人的花草清香。
峡谷村唯一不好的地方就是进村的那条天梯,稍有不慎,还真有可能直接把人给摔的粉身碎骨。
他们度过了天梯,来到了村子的乡道。
乡道两旁是一片金黄色的麦田,小麦在吸收着阳光照耀,水分滋润,茁壮成长。
百姓民风淳朴,正在锄草。
李白直接来到村中央。
这村子不大,只有几十户,两百来人。
男的下地耕种,女的在家织坊,小孩在村子的乡道上开心的奔跑着。
多么像他的童年啊!
茅草屋集中在一起,分开最远的也不过是十来米罢了。
在村中央一棵茁壮的大树下,几名大妈正是乘凉闲聊着,看到李白的到来后,其中一个大妈双眼闪过了明亮的神色。
另外几个大妈见状,白了那大妈一眼,小声嘀咕了几句。
在那几个大妈的话音落下,刚才双眼闪过明亮神色的大妈当即没了兴趣。
李白不知道他们说什么,大步上前来,问道:“几位大妈,请问一下,我想来借宿,你们这里有哪家愿意收留我们吗?”
“不清楚哦!你自己去找一找看吧!”
李白闻言,无奈的摇了摇头,你们是本村的都不清楚,让我去哪找呢?
李白还想说什么,但众人都摆了摆手。
李白见状只好自己去寻找。
在他前脚刚走开,其中一个大妈就不屑的说道:“这么穷酸的小子也来借宿,谁能给你借宿呢?”
“是啊!要是稍微富贵一点的,我家还有两栋房子闲置着呢!”